誰知道古代陳世美的PO文?


fireleg wrote:
比較好奇的是,告她的...(恕刪)


看判決內容,應該是那兩個人一起告的。

可想見,這女人及小女孩們當時天天以淚洗面的悲情...

說實在的,遇到這種事情,情感上的受害人還不能大聲講出來、一切必須自己吞下去,那這社會還有正義嗎?

這讓我想到魔鬼阿諾情婦的新聞...如果不能稱阿諾的情婦是情婦,那該叫甚麼比較妥適?
如果這種行為不能稱之為陳世美,那該叫什麼?教育部能不能出來回答一下?

反倒是地檢署說:「陳世美」意指拋妻棄子、道德敗壞,情婦是指私德敗壞,足以損人名譽....
足以損人名譽?這地檢署是恐龍加三級嗎?
看完全篇
雖然很同情這位婦女
但是感覺她一直放不開
活在過去的陰影裡
前夫可以拋妻棄子,那她也可以在去找第二春啊
與其自己一個人過的可憐兮兮的,為何不重新整頓自己的生活讓自己過更好
生活這麼多年
從天堂跌到地獄
誰能釋懷
你可能沒遇過這類的事吧


我覺得有對不起人的地方就要懂得自制
敢做就別怕人講


希望情感受害人能過的比那男女好
該跟那男的拿的錢還是要拿
小女孩不是丟給妳就沒事了

KC0201 wrote:
你偷懶..........(恕刪)


這法官人好好喔~~

希望那位失婚婦人快點走出陰霾

如果是明知自己當人家小三還去告原配的話,感覺是比較過份啦...,那老公也是,反而想讓大家都知道他們是誰了。不然原配PO文再怎麼駡也就只有少數網友看過而已,看過也不認識啊~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總算有比較通人性的法官了,要是這樣還判有罪,實在沒天理了
很生氣怎麼辨???這人怎會這樣

不過這女人也很呆
人家就不要妳了
為什麼還要為了他自殺
活到看見報應不是會更好???
Mask W wrote:
只是看了會令人流淚...。好好的家就這樣...。
沒冷氣吹的、心情不好的,就別看了。

看了心情很難過

Mask W wrote:
找到原文。宜蘭地院刑...(恕刪)


這文中描述的男人......實在太可惡了吧???????打老婆小孩的男人怎麼不去死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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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拔兔 wrote:
這文中描述的男人......實在太可惡了吧???????打老婆小孩的男人怎麼不去死一死~~~

哇~~~

拔兔姐抓狂起來好兇喔!

KC0201 wrote:
哇~~~拔兔姐抓狂起...(恕刪)


這~~~很生氣吶~~

想外遇想和別的女人嘿咻不能跟老婆好好講嗎??一定要動手動腳~~最看不起打老婆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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