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說
前妻曾在網路上PO文說前夫是古代陳世美
之後被告而判無罪
既然無罪
請問:有人找得到這PO文嗎?我找不到...謝謝.
文章關鍵字
Mask W wrote:
新聞說前妻曾在網路上...(恕刪)

你偷懶........

沒有拜請估狗大神!!

網罵前夫是陳世美

KC0201 wrote:
你偷懶..........(恕刪)


可是找不到原文阿

我的本意是 這判決會不會是恐龍判決...

請大家幫我找找這篇罵前夫是陳世美的文

謝謝...

Mask W wrote:
可是找不到原文阿我的...(恕刪)


藉「陳述事實」來抒發失婚痛苦,應受《憲法》言論自由之保障,判決無罪。
Mask W wrote:
可是找不到原文阿

我的本意是 這判決會不會是恐龍判決...

請大家幫我找找這篇罵前夫是陳世美的文

謝謝...

你應該是看不到原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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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k W wrote:
我的本意是 這判決會不會是恐龍判決...


她所陳述的是事實,並不是捏造

怎麼會是恐龍判決?

不解!

jju0093 wrote:
她所陳述的是事實,並...(恕刪)


努力找還是找不到原文

找出原文來公評比較妥當
PO文找不到

連判決文也沒有

這案件真的很可疑喔
找到原文。宜蘭地院刑事類100易321號。這判決符合人民法律情感。判決文太多,只PO附件。人名也打圈。
只是看了會令人流淚...。好好的家就這樣...。
沒冷氣吹的、心情不好的,就別看了。


破碎的家。
我用顫抖的手放在鍵盤上心淌著血來寫這封信。
我們原本有一個溫暖且讓人羨慕的家;我老公原在CCK裡當地勤修護軍官,一家四口過的幸福又安康,兩個女兒長的甜美可愛,曾問我老公幸福是什麼,他說像我們這樣、一家四口都在一起就是幸福了。

女兒幼稚園的老師,看到我們一家人這麼美滿,常問這麼好的丈夫去那裡找,街坊也常看到一個高大的男人騎著一台摩托車載著妻子兩個女兒在東海村裡跑來跑去的,那是多美的劃面阿,一個幸福的王國。

但好景不常,我老公考上教官的工作被分發到彰化縣的○○農工,從此惡運降臨了,剛開始他回來一直跟我聊著學校有位食品科的女老師,月入30萬,把老師這工作當業餘,她能力很好,充滿了羨慕的眼光,後來發現這位老師經常性的打電話給我老公,起初不以為意,後來發現不一樣了,一會兒聽說這位女老師離婚了,要自殺,我看我老公急得掉下淚來了,瞬間我知道一切不一樣了,開始留意他時,他對女兒不再有耐心了,對於我更是大吼小叫的,充滿了不耐煩,而半夜的電話與人卻是輕聲細語,再接著回來的次數變少了,小孩等不到爸爸吃晚餐。

直到93年12月3日的一個冬颱,我問他是否有外遇了,他冷漠的回答我們離婚好了,我對你已經沒感覺了,一切仿如晴天霹靂,我不能接受,不知如何是好,我想安靜一下,但他卻有心的說出去後不要再回來了,接著他就帶著2女兒去見那位老師了,臨走前小女兒看我泣不成聲,還在上幼稚園的她,劃了一張圖要我晚點再看,我走到自己的瑜伽工作室,聽到心碎的聲音然後一片片剝落,好痛,我想就此了解了,我燒碳,吃了50顆的鎮定劑,我想就不會那麼痛,感覺血一滴滴的流光了,這時候我打開女兒的圖畫,裡面一個綁辮子的小女孩再哭泣,用注音寫著媽媽一定要回來……。

醒來的時候是在榮總的加護病房,眼前一片灰白,我已昏迷了3天,能醒來醫師說是奇蹟,我想是小女兒的哭聲把我喚醒的,從地獄裡喚醒,可不曉得地獄的門才剛打開,災難才要開始。接著在醫院的一個星期,每天望著窗外灰灰的天空,得不到一丁點憐惜及救助,這世界只剩下我嗎,現在是在天堂嗎?沒有人可以給我答案。恐懼卻在心中不斷發酵,不斷膨漲。我不要待在這裡,現在就要出去!可是醫師警告,因為昏迷太久,X光照出來腦內有許多白點,怕隨時會昏倒,須再住院觀察幾天。可是因為太想念女兒,還有瑜伽教室的學生,我一定要出去!不想自己一個人在這裡面對死亡一步步到來的感覺,不要在這個分辨不出陰界與陽界的進或出的地方多待一秒鐘,就像是老鷹隨時會伸出利爪,無情的攫奪我的靈魂一樣。

經過幾天的觀察,我自己一個人出院回家。當他探知出院的消息,立刻像那隻無情的鷹一樣,迫不及待地來回攫奪我的靈魂。把在學校學政戰的那一套發揮得淋漓盡致。首先他要公公及婆婆來家中,然後當著他們面裝可憐,一面哭一面說他很痛苦,一定要離婚。我的公、婆不忍心看他這樣,也跟著淌著老淚,不斷的求情,希望我答應離婚。

可是當公、婆前腳一離開,他也立刻收起虛假的淚水,跟著離開家,不知去向,接著家中再也沒有他的身影了。小女兒一臉茫然的說爸爸出去住了,不回來了。當女兒問他為什麼不要這個家?他答說是跟媽媽不合。那你不喜歡我們了嗎?他回說不是不要你們,是不要你媽媽!女兒哭倒在地上無助地呻吟說:爸騙人,爸騙人,以前就合,現在就不合了,為什麼?為什麼!

無語問蒼天,蒼天也不語。我整個人也木然了,天天以淚洗臉,祈求上天讓他良心發現,或者會倦鳥歸巢,讓家庭能回復正常。想我一生絕無作惡,上天應會同情我吧!?他的政戰的第二步,就是趁半夜的時候時偷偷摸回家,冷不及防的抱起熟睡的女兒,然後恐嚇說,不簽字離婚,就把她抱走!小女兒抓著門恐懼的嘶喊:不要,放下我!大女兒也害怕的跪在地上央求:你答應不勉強我們的,怎麼還這樣!接著是猛力的拉扯我的手,逼我要馬上簽字離婚。

我說十幾年的婚姻不是說離就離的,讓我們想清楚,大家冷靜一下。這時他眼冒紅光,不只惡言惡語,更是拳頭相向。我實在是忍無可忍,拿起電話打了113家暴求救電話。警察很快就來到家裡,一看到當時的情況,就告訴我說你老公有外遇了,看多了,在警察局裡我卻還擔心著他的工作及前程,不敢說出真相,以免影響他晉升中校的機會,當警察好心的問要申請保護令嗎?我說不用了。

一直怕影響他的工作,隱忍不發,知道他跟學校食品加工科的女老師在一起,卻不敢去學校找他,我告訴公公說要我成全他們,帶她回來我都可以接受,只要小孩有爸爸,我躲到一邊去,也願意,但他還是不要。以後就一整個半年多沒音訊也沒人影,我獨力撫養我兩個女兒,還有負擔家中的房貸,直到覺的再這樣下去是不行的,一定要找一份固定的工作,才能養大女兒,聽親友說國道5號快通車,要招考人,我想不彷一試,總不能一直在這等死吧!

於是我們搬到宜蘭來,由於我們多次的受到暴力及精神的恐嚇,兩個小朋友跟我都有精神上障礙,大女兒開始放棄她的功課,小女兒開始躲避人群,我想苦點應該撐的過去,但沒想到我們會收到法院的傳單,他申請離婚但判敗訴後,找律師告履行同居義務,每次出庭,我必須帶著兩個小孩,各自請假奔波於台中、宜蘭間,法官看到我的病容,及兩個幼女,天可憐見,指責他說:你是高級知識份子,卻一味想利用法律間隙,企圖免去該負的責任,這樣對嗎?還有天理在嗎?

至今我在宜蘭已4年了,在這裡承擔了一切無助、孤單與痛苦。再也無力招架他的逼迫與恐嚇,他為了要和新歡結婚而逼我離婚;所以我離婚了,他翻臉不想要小孩,因為過去都是錯誤,他們後來生的小孩才是對的,而錯誤的小孩跟錯誤的媽媽及錯誤的人生,在這裡傍徨無所依靠。

而吳○昇他正像古代的陳世美一樣,過著富裕的活,在鹿港跟新歡洪○敏擁有三井屋精品服飾店,甚至連鎖好幾家的店面,每年出國好幾趟,儘情享受他的人生。而親生的女兒,則是靠著社會救助福利來繳學費,女兒受傷病了不能走路,我們在醫院門口,參扶無力,外面又下著大雨,分不清雨水與淚水時,他卻在那邊當大爺。老天阿!這樣公平嗎?如果我們真的錯了,那就終結我們吧!我們受的罪及苦難實在太多了!

Mask W wrote:
找到原文。宜蘭地院刑...(恕刪)



比較好奇的是,告她的人是她前夫?還是她前夫的再婚妻子?


看原文的感覺,她的確是在抒發她的心情而已,這樣也要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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