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之夢 wrote:是有罪...不過換作...(恕刪) 其實所指的並不是法律刑責,而指的是「是非輿論」之罪。想來就覺得這年頭對於男生的苛刻實在是愈來愈多了。在十五歲時,對於這一類事不用說煞不煞得住,是根本想都沒去想;現在雖然三十了,但是即使天雷勾地火,也依然把持得住。一句話,管好自己的下半身,其實沒這麼困難。
Petruchio wrote:俺被高中女老師強姦過.........不過因為她很正 胸又大所以算了...(恕刪) 喇叭 這就是男與女的不同君寧生活,點滴瑣事 wrote:在十五歲時,對於這一類事不用說煞不煞得住,是根本想都沒去想;現在雖然三十了,但是即使天雷勾地火,也依然把持得住。一句話,管好自己的下半身,其實沒這麼困難。 太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