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頭版是一位15歲的人,搶劫了一個路人,被現行犯逮捕,警察調查出,是這位15歲男孩的小baby缺食物錢,所以才動歪腦筋,做了犯法的事,跟他發生關係的一個21歲的成年人,為了一時的性慾,造成這要命的結果,就讓才15歲就被銬上警局,值得嗎!!!相差6歲,思想要成熟,犯法的事情不要做,跟16歲以下發生性行為,是有罰則的,網友們,你們有多少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