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今天(11-08 )三讀通過賴文莉條款,加重酒駕者罰責

為什麼法律規定刑責的時候

只規定最高刑責呢

也應該規定最低刑責吧

很多法律都這樣.真奇怪.背後有什麼道理嗎

三重水素 wrote:
重點在於酒駕的問題怎...(恕刪)


酒駕法令通過多久了? 這段期間內因為酒駕而死亡的民眾有多少?

我想大家心知肚明吧。

那麼多會期,那麼長時間不修法,放任酒駕駕駛在外,所以是官員瀆職瞜?
影片會說話,睜眼說瞎話上來消毒最不可取

iamangus wrote:
不是不是,未來只要酒...(恕刪)

2年是最高刑期,這當中有很大的談判空間
上次新竹撞死人的,連跟死者家屬和解都不想談,檢察官只起訴半年刑期,還可併科罰金
聽說繳18萬給國家就可以出來了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三重水素 wrote:
重點在於酒駕的問題
怎麼還有人會扯到消防員、高官的兒子?
welcome to 沒同理心的台灣?...(恕刪)


難道不是嗎???

酒駕罰則都行之多年了

為何現在才要檢討與以重罰??

那汽車後座要繫安全帶也是為了哪個事件才開始的

這大家相信都看在眼裡吧...

所以.....Welcome to Taiwan...
~~世界上最遠的距離就是家在公司隔壁,但我回不去~~

NYPD SWAT wrote:
酒駕法令通過多久了?...(恕刪)


就說是"酒駕"這件事的問題
從6000罰到現在提高為20萬
請問酒駕這件事有消失嗎

重點在於
如何禁止行為人本身的行為
以及對於受害者的後續照料

懲罰加重對於那些不信邪的人有用嗎?
與其依靠事後法令對行為人的懲罰
還不如多加幾條連坐法
增加同行者對酒駕行為的約束力
ex:同行者對未制止酒駕行為應負連帶法律責任

還有對我來說
立委只會上電視當名嘴而已
對這些人從來沒有什麼期待

三重水素 wrote:
重點在於酒駕的問題
...(恕刪)


因為之前撞死了不少平民老百姓啊 可是也未見政府有什麼解決辦法

等到公務員出事了才想到萬一哪天撞死高官怎辦才來修法

你說我們這種死老百姓做何感想 之前死的算他雖囉?
NYPD SWAT wrote:
Welcome to...(恕刪)

這就像是買樂透一樣
最後一個獎就好比死老百姓
太多了~死不完,隨便罰個幾萬,草草了事

獎愈大代表人地位愈高
撞愈大罰愈大
撞到總統=中頭獎

==
中午看到這則新聞時
我爸直說
罰太輕了...
這些官員頭腦裝大便嗎
不用想太多,因為能做的很有限。

noelle wrote: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恕刪)

連賴文莉是誰都不知道,那還發什麼文?
辛苦的打字,只是為了充實資源回收桶的容量~~

noelle wrote: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恕刪)


不滿意

酒駕致死應判唯一死刑
願消三障諸煩惱 願得智慧真明了 普願罪障悉消除 世世常行菩薩道

noelle wrote: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恕刪)

其實在1999年之前酒駕的處罰更輕,因為張雨生事件促成了185-3的修法,
這次又更進一步的加強行為後果,希望會更有效的遏止酒駕囉
小陳:你有聽過樹懶叫的聲音嗎?? 小張:沒有,不過我有看過樹懶趴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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