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壹週刊看到的─在飯店住宿吃飯被溪蝦刺到喉嚨的投訴


papageno wrote:
我想起被海豹打傷事件...(恕刪)


是海豚吧...

可惜不知道那個事件最後如何解決...

彼得‧狼 wrote:
是海豚吧...可惜不...(恕刪)

我寫錯了...
papageno wrote:
我想起被海豹...(恕刪)


不是"嗨D"嗎?

怎麼變"嗨把"了???

easy life wrote:
這次免費跟下次免費有差很多嗎? ...(恕刪)


因為"下次"是未知的!

這次免費, 下次就不會再來了, 也就沒錢收;
下次免費, 反正這次的錢收了, 誰管你下次還來不來, 來了再說.

所以會看到很多類似的案件, 都是給下次優待的補償.

月工月工女子 wrote:
說不定哪天因為餐廳的菜太好吃
造成減肥中的消費者多吃兩碗飯也可以投訴了...(恕刪)


美國已經有案例了,台灣這方面正努力向美國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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