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a wrote:所以請各位在批判之前. 先看看這個不正常的社會吧!...(恕刪) 這個不正常的社會,到處充斥著類似張志揚性格的人們。其中也包含這些,強力批判張志揚的人們,但這些人也未必病的比較輕。唯一的差別是,這些人死命遮掩他們的窘態及糗態,以免被攤在陽光下。當攤在陽光下,這些滿嘴道德的鄉愿們,也同樣是那個鳥樣。並沒有誰比較高明。張志揚,只不過在這群噁爛的人肉堆裡,往前多站了一步罷了。
曾經有一句話這樣說,勿以善小而不為,無以惡小而為之,是他自己去釣魚結果被人釣,難道這樣的事情要怪警察怪社會??怪我們不該把他抓去關應該對他網開一面?自己做錯事情扛不起來,表明自己的心理建設有相當大的問題,所以我們應該對這樣的人予以同情?或許網友間的批判有些過火,感覺就像是批鬥,但是對於這樣的人即使不給予批判也不應該給予同情。
先不論張是否為兇手,在法律未定罪前,張還是無罪的。回文針對樓主論述表達些個人意見。[惡法亦法]就算他有異於常人的性需求,他所應求助的是醫生,而不是違背法律。總不能說今天我肚子餓但是沒錢跑去吃霸王餐,被抓不用負任何責任吧?樓主的因果關係,感覺上扯遠了。
loaa wrote:雖然整個社會把他批的...(恕刪) 都30歲了還這樣,根本是自己人格有問題只是偷東西就把人都殺了滅口,還有心情跑去鬧區看表演被捉了就畏罪自殺...這種人還有人替說公道話...我是見鬼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