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宜鴻律師: 律師只是職業, 不可能只幫好人辯護


charakahoshi wrote:
這是事實
但不是為壞人脫罪
而是在可能範圍內
為辯護人爭取最大的利益


對律師,和你看法相同。

liaokw1225 wrote:
不知道大家對這句話感...(恕刪)


說的沒有錯阿

壞人未定罪之前也有辯護權


謝長廷當初也幫陳進興辯護

律師可以幫壞人辯護 只是不能幫他們鑽漏洞



是爭取最大權益, 而不是把黑的講成白的, 還去栽贓嫁禍受害者 ~
如臨秋意 wrote:
所以在我眼中
律師跟性工作者 其實也差不了太多
律師沒有比較高尚啦
兩這都只是職業而已


你拿律師跟性工作者比,怎麼可以污辱性工作者呢

liaokw1225 wrote:
不知道大家對這句話感...(恕刪)


大律師言下之意~~ 本案誰是壞人? 不就很明顯了嗎??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liaokw1225 wrote:
不知道大家對這句話感...(恕刪)


有問題嗎?
請問醫生醫不醫壞人??

dplantis0330 wrote:
是爭取最大權益, 而不是把黑的講成白的, 還去栽贓嫁禍受害者 ~(恕刪)


爭取最大權益,是一個價碼

把黑的講成白的, 還去栽贓嫁禍受害者,這樣的價碼更高


以上我只是假設而已

我在公堂之上假設一下,根據大清律例應該判什麼罪?

應該是無罪吧,呵呵呵

這一句話是對的,律師會幫好壞雙方辯護

即使是陳進興也需要律師幫他辯護

但是

如果仗著律師懂法律來欺負人,這樣就不對了

這次的聲明稿就是最佳範例,翻成白話一點就是

「雖然林北踹了你,但是如果你來求我和解,林北就考慮不告你傷害」

說不定一開始記者會的說詞都是律師教的

難怪寶傑會那麼生氣
客戶有做犯A法的事
律師
幫忙客戶避免被B法判刑
覺得合理

但現在是
只要給錢
連明明做了犯A法的事
律師也要為了錢,讓客戶連A法的罰則都不需要

法官坐領高薪
法律漏洞卻寧願說
法律這樣說我只能這樣判
要是如此買台自動販賣機,一個投幣一個按鈕,飲料掉下來就好
何必花一個月十幾萬請個人?
既有漏洞可以鑽
也必有可以依社會公益而判的空間

兩者皆自甘墮落
又何須找藉口



我是一隻大毛驢 wrote:
這次只是單純的幫壞人脫罪????

...(恕刪)


任何人未經 法院三審判決前 都是無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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