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做過底薪11000,然後一堆有的沒的津貼幫你加到薪資總額20000,這是在搞啥鬼?

在勞保舊制時
底薪是投保金額
這樣才可避免高勞退金
加班費年终也依此算
勞退新制後
規定只要是"薪水"都算
提撥以全薪算
潛出水面 wrote:
想到以前做過一個工作...(恕刪)



小弟目前就是在這種公司...
我從16歲做到現在耶...
反正現在21歲 還未當兵 (也確定是替代役了)
加減做吧...
一是逃漏稅
二是可以少付你的勞健保
這種公司通常都不能久待
連這種錢都想省的不會是什麼好公司

潛出水面 wrote:
想到以前做過一個工作...(恕刪)


這樣你公司才會少繳勞保(投保薪資)
敝公司也差不多如此..
22k 加到30k
公司還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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