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wen2157 wrote:先說你有沒違反著作權...(恕刪) 並無違法喔,依 著作權60條第一次銷售原則,並不侵害著作權之問題! 另.購2手片並不違法(著作權87條之1第3款) ;此案自稱公司代表也說 上述dvd片並不是盜版 ,而是侵權 .而侵權是[告訴乃論],到底是不是侵權也未必,為何該局2員警要配合蒐證?又為何千里迢迢北上越區查案?
jackual0612 wrote:應該要 同步 錄音錄...(恕刪) 全程錄影錄音共1個小時.警察大聲咆哮店員店長(新聞已撥出部分)並恐嚇要全部扣回.押人,檢舉人持警察錄影器具.操作過程達5分鐘 也有錄到 .會陸續po上網 讓大家公評
新衛影音漫畫 wrote:.而侵權是[告訴乃論],到底是不是侵權也未必,(恕刪) 你認為你從博客來買來的正版影片,放在店裡出租未必侵權嗎?你都知道要把那些影片藏在後面的櫃子裡,有人要租才拿出來,這樣不就表示你自己也知道這些影片不能拿來出租。
seatree wrote:你認為你從博客來買來...(恕刪) 只要在中華民國境內買的正版品都可出租.<<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發文字號: 智著 字第 0931600520-0 號著作權法〈下稱本法〉第六十條規定「出租權耗盡」原則,亦即錄音及電腦程式著作以外之著作原件或其合法重製物之所有人,得出租該著作原件或重製物,不必再經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因此所稱之「直銷版」光碟影片,如係屬提供在市場上流通、買賣交易者,縱使光碟影片重製物上載有「禁止出租」限制文字,則購買該光碟影片之人〈包括消費者個人或出租業者等〉,基於本身物權之行使,自可依本法第六十條將所購得之光碟影片予以出租,並無侵害著作權之問題。 >>因新開店家未裝防盜系統 , 所有片殼片子分開放,片殼是展示用放於架上與片子放櫃檯內片架,所有的片子都是這樣做
新衛影音漫畫 wrote:全程錄影錄音共1個小...(恕刪) 全程錄影錄音共1個小時.警察大聲咆哮店員店長(新聞已撥出部分)並恐嚇要全部扣回.押人,檢舉人持警察錄影器具.操作過程達5分鐘 也有錄到 .會陸續po上網 讓大家公評=======================================================警方知道全程都有錄音錄影存證,警方並不擔心所做所為有違法.警方一天到晚面對犯法的嫌疑人, 如果期待警方向所有犯法嫌疑人和顏悅色,動之以情,說之以理,似乎也是不可能的事.既然已進入司法程序,你就等著上法院向檢察官與法官解釋就好了,要大家公評什麼?你個人認為警方執法不當,可對警方提告. 是非由法院認定才算數啊 !PO上網,又找媒體對司法案件幫助不大.
新衛影音漫畫 wrote:另.購自客人去國外旅行行李買回的2手片並不違法(著作權87條之1第3款) ; 新衛影音漫畫 wrote:只要在中華民國境內買的正版品都可出租. 東扯西扯 一次說明白好嗎?不過 也不用上網說了 直接跟法官說警察保全證據的動作 做得很好阿
尼斯 wrote:先討論警察的態度,再...(恕刪) 大賣場是公開場合對吧,架上食品警察可以說懷疑含有朔化劑就扣押?=======================================================食品衛生安全的主管機關是衛生局,不是警察局.衛生局的確也有權對可疑的食品徑行查扣,送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