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幫我看看這樣的合約合不合理&有無法律效力


winxp2600 wrote:
感謝回覆
另請教一點
如果從頭到尾對方並未支付我一毛錢,而來跟我談違約的問題
請問該合約有效力嗎?
他從頭到尾都沒付錢喔.....可是合約有約定每個月都要付....而該公司已經拖欠5個月....
謝謝


先不談複雜的情況,合約原則上經雙方有代表權之人簽名或蓋印,就是有效
除非某個條款因為違背某些法律而被法院認定無效,但那要經法院認定,而且一個條款無效很可能其他條款仍然是有效的,你的情況先不要去想無效的問題,暫時把他當有效

他不願付你錢就來說你違約,那很明顯就是他看你小拿他沒輒,想用些招數擺脫你
你只要知道,在一個有效的合約下,不付錢跟違約是二件事情,原本應該是一件歸一件
但他硬要扯在一起,你就只能陪他玩下去

他看準你案子金額太小,請律師不划算,但反過來講對他也是一樣
所以你可以先到郵局網站下載「存證信函空白電子檔」,在上面寫「你們在某年某月某日簽了合約
你已經完成了合約義務,但他依然不付錢,限他收到存證信函幾天內一定要付,不然就上法院告他」
然後把合約當附件
存證信函不用寫的文謅謅用一堆法律用語,但人事時地物和證據一定要清楚,寫完後印三份,去郵局寄
郵局會留底一份,你會留一份,對方會收到一份
對方收到後可能會陷入二難,因為如果他們不太懂法律可能會害怕,而且請律師跟你一樣不划算
有可能乾脆付你錢省麻煩

如果對方依然不回應,你就跑一趟法院,到「訴訟輔導科」問怎麼發「支付命令」
上面把人事時地物,他欠你多少錢還有證據都寫清楚,法院會寄給他,這邊要注意對方公司的登記地
你要先把對方的公司登記地址搞清楚,不清楚可以用公司名稱或統編去經濟部商業司的公司登記查詢系統查
比如是台北市南京東路,你就先打電話到台北地方法院問這個地址是不是你們的管轄區
總之管轄法院先弄清楚,不然會浪費時間增加麻煩

他如果在一定期間不回應,法律規定這相當於他默認你說的都是事實
這份支付命令就會和確定判決有一樣效力,你可以去查封他財產
如果他回應,你們就會在法院見,到時有什麼爭執可以一併說清楚



感謝
我瞭了
明天跟該公司律師PK一下(律師v.s素人)
結果會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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