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3更新)請問大家有出庭當過證人的經驗嗎?


無敵娘娘槍 wrote:
放輕鬆就好,若你退庭...(恕刪)



什麼是結文? 請他唸的意義是什麼?

sean138465 wrote:
1. 應該是請你先到法警室報到,記得不要遲到
2. 不要說謊,被逮到是偽證罪
3. 偵查庭通常只有檢察官、檢事官跟記錄員,每個問題先想清楚再答
不確定的事可以選擇回答不清楚或忘記了
4. 任何要簽字的文件看清楚,如果內容不清楚可以請檢察官解釋一遍
5. 最後會把筆錄印出來看,要逐字看清楚是不是你所表達的意思後再簽字
6. 有證人旅費可以領,印象中是500塊,另會根據居住地發給車資...(恕刪)


1. 應該是請你先到法警室報到,記得不要遲到
有時候法院是傳一大堆人, 也許跟你不相關, 如果不想去, 就一定要請假, 但會不會再傳, 不一定

2. 不要說謊,被逮到是偽證罪
YES

3. 偵查庭通常只有檢察官、檢事官跟記錄員,每個問題先想清楚再答
不確定的事可以選擇回答不清楚或忘記了

這是個大絶, 如果不確定, 可以用這招

4. 任何要簽字的文件看清楚,如果內容不清楚可以請檢察官解釋一遍
5. 最後會把筆錄印出來看,要逐字看清楚是不是你所表達的意思後再簽字

不一定喔! 有時候是全程記錄影音的, 最後只會重問一次重點, 問你是否同意,不一定要簽字

6. 有證人旅費可以領,印象中是500塊,另會根據居住地發給車資..
差不多啦! 拿這些錢去吃一頓好料的~~

ACCORD2 wrote:
+1車馬費$550回...(恕刪)


記得還要洗澡,從頭洗到腳...........

至於洗澡的地方,版主自行決定........

zola wrote:
1. 應該是請你先到...(恕刪)


那我自已可以錄音嗎
如果這次出庭完的話 要怎麼知道下次會不會再出庭?

猴子黃 wrote:
那我自已可以錄音嗎



法庭錄音辦法

【公布日期】95.06.27 【公布機關】司法院

第三條
  法院於民事、刑事、行政訴訟案件及少年保護事件開庭時,應予錄音。
  當事人或其他人員於開庭時之錄音,非經審判長核准者,不得為之。

第十條
  未經核准之錄音,審判長應命於消除其錄音後,將錄音媒體發還持有人。

cage9999 wrote:
法庭錄音辦法【公布日...(恕刪)



了解~看來唯一的一條路就是「我忘記了」「我不清楚」

因為我真的不知道發生啥事啊!!!

猴子黃 wrote:

如果這次出庭完的話 要怎麼知道下次會不會再出庭? ...(恕刪)


不一定

要看法院有沒有需要

有需要的話, 一直傳也可以

沒需要的話, 就不會再傳

不過如果問出其它的事, 轉成被告, 也說不定

zola wrote:
不一定要看法院有沒有...(恕刪)


變成被告..................天啊!!

猴子黃 wrote:
結文


基本上就是叫你把刑法第168條偽證罪念一次,因為一般而言,法官都對證人很客氣,通常也不會特別叫證人念,照理來講證人不會有太大壓迫感,可以抱持輕鬆的態度出庭,
但是原告或被告方若要求(檢方或律師),請法官讓證人一定要親口朗誦結文,證人自己念到"7年以下"時,自己內心會緊張,
之後雙方問證人很多問題時,證人就會有心理壓力,很多問題自然就會直接說記不清了,不確定之類的回答...
一個啥都記不清的證詞,有和沒是一樣滴....這就是訴訟上的一種策略

無敵娘娘槍 wrote:
基本上就是叫你把刑法...(恕刪)


謝謝你的回覆!!
原來是一種手段呀!!! 我看我唸完的話 腦袋也一片空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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