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這樣說 特休算法有A.B兩種
A.在勞基法上面有說明 但是反而比較少公司是這樣算滴...
B.在勞基法上面沒有說明 但是比較多公司採用..
A.
照實算 你91/4/17~~96/2/27 就給她照算 第一年七天,第二年七天...一直算到第五年 當然 最後這第五年 你沒做滿一年
所以要照比例 大約是 315/365x10 = 8 天
92/4/17 你會得到你過去這一年應得的特休天數 得到全年的特休=7
93/4/17 你會得到你過去這一年應得的特休天數 得到全年的特休=7 且加上之前的=14
94/4/17 你會得到你過去這一年應得的特休天數 得到全年的特休=7 且加上之前的=21
95/4/17 你會得到你過去這一年應得的特休天數 得到全年的特休=10且加上之前的=31
96/2/27 你會得到你過去這一年應得的特休天數 照比例10x315/365=8.6且加上之前的=39.6
B.
照年度算 當你到職一直到 92/1/1 你會有 大約7 x 8/12 = 4天左右的特休, 也就是說
92/1/1 你會得到你前一年(91年)應得的特休天數 照比例7x258/365=4.9
93/1/1 你會得到你前一年(92年)應得的特休天數 得到全年的特休=7 且加上之前的 =11.9
94/1/1 你會得到你前一年(93年)應得的特休天數 得到全年的特休=7 且加上之前的 =18.9
95/1/1 你會得到你前一年(94年)應得的特休天數 得到全年的特休=10 且加上之前的 =28.9
96/1/1 你會得到你前一年(95年)應得的特休天數 得到全年的特休=10 且加上之前的 =38.9
96/2/27你會得到你今年(96年) 應得的特休天數 照比例10x57/365=1.5 且加上之前的=40.4
你可以放心的是 不管A.orB. 只要你是算到離職當天 你的特休天數就不會差到多少...
至於特休 勞基法只規定要給你幾天 可是偏偏又規定 要不要給你休 是公司決定 勞基法只管天數
再者 幸好 勞基法有說 不管怎樣 你離職時 公司所有欠你的特休 都必須轉為薪資給你
以上是我看過好幾次的結論 因為上一家公司也是惡搞 只好詳細研讀對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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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形 管他要求你怎麼休 總之 叫他把你沒休的都轉成薪資給你就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