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包括接近違法邊緣的言論嗎?

既然都寫接近違法邊緣的言論了

那就是沒有違法啊

執法人員就是依法辦事

想像一下

如果警差抓超速 說你接近超速開你罰單 這樣行嗎?

甚至說你接近殺人 就可以抓人

那不是天下大亂嗎



樓主是想搞白色恐怖?
raygodsong wrote:
既然都寫接近違法邊緣...(恕刪)
我喜歡無毛或毛少的成年女人
對女童完全沒興趣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把酒駕率跟禮讓行人降低再說吧,這兩件簡單的事情都做不好了難怪只會去彭佳嶼保釣。
法律不懲罰思想犯
就算寫出關於違法事宜的言論
也不違法
不然一大堆文學作品都要被查禁了
我今天在網路上發表我愛飆車,我愛嗑藥BLALBA~~
除非檢警有證據我有實際做過
不然警察能依照什麼罪狀調查起訴?

再者
寫出個人性癖算啥違法?
只要他不是真的出手女童何罪之有?
_kazkaz wrote:
就算寫出關於違法事宜的言論
也不違法...(恕刪)


專案小組深入了解,查出蔣姓醫生的兒子,擁有雙重國籍,從小赴美留學,現在定居加州,去年底曾經返台,因此,被認為涉有重嫌,美國警方隨後也將這名二十四歲的男子查獲到案,原來嫌犯不僅發表刺殺布希言論,甚至還散佈意圖性侵害未成年少年的文章,全案也在起訴之後,由加州法院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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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懲罰思想犯???被關得好冤枉
美國檢警濫權甚至懲罰思想犯的狀況很嚴重
君不見許多美國電影影集被莫名的刪減?
甚至日本還要配合美國另外畫出刪除抽菸畫面的卡通?
noelle wrote:
專案小組深入了解,查...(恕刪)

noelle wrote:
專案小組深入了解,查出蔣姓醫生的兒子,擁有雙重國籍,從小赴美留學,現在定居加州,去年底曾經返台,因此,被認為涉有重嫌,美國警方隨後也將這名二十四歲的男子查獲到案,原來嫌犯不僅發表刺殺布希言論,甚至還散佈意圖性侵害未成年少年的文章,全案也在起訴之後,由加州法院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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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懲罰思想犯???被關得好冤枉專案小組深入了解,查...(恕刪)



這裡是台灣.....

政治性言論、
誹謗性言論、
商業性言論、
猥褻性言論、
皆屬言論自由保障範圍,
惟憲法對言論自由之保障並非絕對,
應依其性質而有不同之保護範疇及限制之準則,
國家於符合憲法第23條規定意旨之範圍內,
得以法律明確規定對之予以適當之限制。

noelle wrote:
月前在批批踢看到的某...(恕刪)


在網路都有設下所謂的關鍵字眼,只要發送就會即刻自行回報情治單位來追蹤,我可沒蠢的來測試看看是否真有其事。

網路平台政府要管還是可以管,01不也被要求不能出現香菸的圖示。


言論是有自由卻不是無限上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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