嗚嗚嗚 文筆不好,被管妹妹誤會了啦




終於搞懂了

Mobile01系統服務員 wrote


您好

是否可以請您協助修改較適宜的標題後,再重新發文討論,謝謝。

另外,關於來訊所提及疑似分身帳號問題,經確認,會員"iwk"已因違反討論區規則進行帳號關閉,相關公告如下,還請您確認,謝謝。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587&t=2728480






Mobile01系統服務員 wrote


您好

與您說明,如前述說明,帳號"iwk"早前已因違反討論區規則關閉帳號,已關閉帳號無法再登入站上使用;因此如會員仍有帳號使用需求,可使用個人持有的手機、信箱重新註冊(已註冊過的資料無法再次註冊使用)。

但,如後續該會員重新註冊後,仍有違反討論區規行為,仍會視情節大小予以移文提醒或停權處份。

謝謝。


反正就是
@ 凡停權三十天者 停權期間不得另開新帳號 違反者新舊帳號皆停權
@@ 被關閉帳號者 不受上列版規限制 只要有討論需要 可隨時增開新帳號
也不會以濫開分身為由被記點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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