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權被侵犯 開車撞死人…不起訴

車禍有人受傷就分為民事跟刑事兩部分
民事有強制險理賠
但刑事若判有罪會有前科
所以不起訴是重大指標

tecowang8 wrote:
我也覺得奇怪,為什麼...(恕刪)


台灣車禍案件中 死人最大


但是非常詭異的是

殺人犯中 犯人最大

我都無言了

之前一個殺人只關三年就出來

又殺了一個 還可以不被判死刑
為人民服務?? 為人民幣服務!!!
刑事不起訴
但民事可能死者家屬提起自訴
所以要賠吧
很可惜的是

最後判決的結果在法官手上

如果法官不認同也是參考用

真的希望觀念可以慢慢的改善....

不過~不起訴代表不用送到法院那邊去嗎?
看到這件事,突然想到
救護車撞7歲男童的那個新聞
最後救護車駕駛有被怎麼樣嗎
有人可以講一下嗎
散步中 wrote:
剛剛看見的:檢察官在...(恕刪)

刑事不起訴,不代表民事就不用賠阿~
這種事,很難說,法律真是深奧阿~~~

散步中 wrote:
...侵犯曾路權在先;再根據現場事故圖和煞車痕跡推算,貨車時速約35公里,沒有超速...(恕刪)


不知道“沒有超速”這個因素是不是被考慮的主要原因?
如果是,那法官仍然不見得完全是以“路權優先“來考量。

在加拿大這裡曾有人紅燈停止後右轉被超速的直行車撞上,
法院仍判直行車勝訴,原因就是路權優先。
因為造成車禍的原因就是轉彎車侵犯直行車的路權而且沒有確認安全無誤之下就右轉,
至於直行車超速的部份那是另外一個警察要去取締的部份,與該車禍並沒有直接的關係。

wenjong wrote:
因為造成車禍的原因就是轉彎車侵犯直行車的路權而且沒有確認安全無誤之下就右轉,
至於直行車超速的部份那是另外一個警察要去取締的部份,與該車禍並沒有直接的關係。

跟台灣的無照駕駛一樣
出車禍了
無照駕駛頂多開一張罰單
跟車禍並沒有直接的關係

那駕照真的是拿好看用的
死騙子..一把年紀還裝嫩..噁心死了..會有報應的

Harley Pass wrote:
...那駕照真的是拿好看用的...(恕刪)


能考到駕照表示瞭解諸多的交通規範而且有能力通過測驗,
但是並不表示有駕照就不會違規。
而無照駕駛則很有可能對於許多交通規則並不見得瞭解,
所以”很有可能“會容易違規,
那就容易被警察攔下來或是被取締,
這是有邏輯上的相關。

基本上北美這裡的交通違規,警察主要還是從”行車習慣“來抓人,
如果不幸發生車禍了,通常判決方式大概都是以路權優先順序來處理,
好的法律規範與執行方式,這樣才能讓絕大多數人有個遵行的規則,同時也才能創造社會的正義平等。
為什麼要賠死人錢?

肇事者應該是死者吧!

肇事者死掉了,家人也該賠錢給人家吧!

自己不自愛,違規死掉剛好。

台灣真的是很奇怪的地方!

PS.我還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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