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理正義 與 得饒人處且饒人



neoneos wrote:
各位大大好想要請教一...(恕刪)

neoneos wrote:
各位大大好想要請教一...(恕刪)


在台灣,

告了不一定會贏

就算贏了又如何

也不一定照你想法來判。

假如索賠要50萬,結果官司加律師共花10萬,法官判下來也是10萬。

請問你要不要再打?

如果再打又花了10萬,總共支出20萬,結果一樣判10萬,還笑的出來嗎?


首先謝謝各位的回文

提供出不同的觀點
讓人有不同角度去思考看待方向
謝謝各位

而事情的經過
說真的很複雜

一時之間也難以說明
就算說明也是以個人的觀點來說明
有可能會引起筆戰

所以本人就以不說明事情的經過
以較為廣義的問法來請教大家

相信每個人在社會上都有可能面臨類似這樣的問題

訴訟本人有信心會贏
但對方的前途和投資則會有重大的挫敗

放過他……
算是成全了交情
但總覺得這個社會已經夠亂了
要是自己遇上的事
都視而不見
那以往堅持的公理正義何在


現在小弟有八成應該是放過他
而剩餘的二成就是觀察期了


再次感謝各位回文的意見

祝各位平安喜樂
先告,看態度在講人情

反正法官都會叫你和解

neoneos wrote:
首先謝謝各位的回文提...(恕刪)


真心認錯的人才有饒恕的必要~

從這點去延伸思考就行了~

至於真心與否的定義就看告訴人的主觀認定了~

至少我認為表面下跪求饒~私下說三道四的人仍不算真心認錯~

高級書僮 wrote:
告他!...(恕刪)
簡潔有力,我喜歡!
喔耶~我就刁蠻,啊不然你想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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