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admann wrote:
(本文所討論的"假"...(恕刪)
樓主勞基法解讀0分
請砍掉重頭讀過
jiang0214 wrote:
樓主勞基法解讀正確問...(恕刪)
roadmann wrote:
本文所討論的"假",是指特休)
或許你們聽到"一年半只有4天休假",一定會認為這是鄉下的小公司才會幹這種事,
錯! 這公司員工超過一萬人,而且全台灣人都聽過這間公司,事實上,全世界都聽過,
公司大老闆講個幾句話,第二天一定會上報
剛進去前半年,公司說依照勞基法規定沒有假,我想說忍到明年吧,結果第二年說只有4天假,
公司說依照勞基法規定你只做了半年,所以照理講是3.5天,四捨五入變成4天; 所以,工作
一年半,18個月,只有4天假; 你必須做到第三年,才有7天假; 我之所以會進去是因為公司
說有全薪病假,但你真的要請的時候,公司就擋了,即使你因為感冒請個半天假,也必須有
醫院證明(公司規章說不用證明,但實際上就是要)
當然,我之前待過其他公司,通常都不會這麼嚴格,而會以優於勞基法的方式給假,但你假如
真的遇到公司要依照勞基法來玩,你也沒轍,所以真正原因就是勞基法規定太嚴格,才會讓
某些公司可以這麼做; 國外很多都是第一年就有14天假,相較之下,台灣勞基法真的太嚴格...(恕刪)
silencenadir wrote:
哪裡正確?不滿一年用...查一下法規很難嗎?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