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可能是房東不想續租的話術而已房東若覺得房客人很好,是不太可能沒問過原房客就逕行招租的。可能的原因有1.寵物問題(叫聲擾鄰,或衛生不好)2.你的交友 (常帶朋友回來,或是也有擾鄰的情形)3.會抽菸喝酒4.音樂開很大聲,關門會甩門如果房東介意的事是私領域,或者是講也沒用跟你也沒違約問題,就會找個理由不續租。他已跟別人簽約,不能違約的負責態度是在明示你:你非走不可。
基本上沒有那麼好的房子會有房客會來預定到下一個年度的,有房客會非住這間不可,寧願等一年?租學生這方面我就不太了解了,只知道學生是可以租學期的,或許真的有學生先訂了也是有可能...不過話說:你是站不住腳的,簽約一年就是一年,除非合約上有註明續租你有優先權七月到期,房東現在就通知你,也算不錯了,基本上前一個月前告知都算合理還有幾個月,慢慢找新住處吧..
房東提前幾個月通知,不是他做人厚道是他鐵了心要你走他怕只提前一個月通知,你會打可憐牌,說房子還沒找到房東是要做到讓你無話可說。還有要你105年再來住是場面話(你若找到滿意的居處就不可能再回來)不信的話你也提前一年預訂105年看他租不租感覺你不太會聽話。或許房東曾鐺過你什麼事,但是你沒聽懂他覺得介意的事沒有改善,所以不想租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