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如減少恐龍法官常常看到前幾審都是死刑突然就有個會改成無期馬的這法官沒問題嗎?要不要查一查啊?法官管法但沒人管它們?判死不執行讓人火把該死的判成無期更該死hwsbetty wrote:死刑不能完全避免犯...(恕刪)
為什麼要被洗腦?台灣一周一小案件 一月一大案件,真要避開才去執行死刑,也蠻難的....如果真說在重大案件後 有何不可? 大家才會關注不是嗎?立即執行我是反對,因為像鄭捷、龔重安這類本來就是求死的人 馬上執行只是賞他個痛快一般來說 拖久一點 也可以降低誤判原因(但前提是要撤除恐龍法官) 若真的有冤案 也才可以洗脫二來 時間久了 通常真的人會留戀這世間打消了當初求死殺人的冷血,甚至多數都以懺悔, 這時候再拖去槍決,反而可以讓他更加痛苦,更加不捨這世間 ,等他知錯了在幹掉他 這樣才有意義。若真要立即執行,我反而覺得可以另立死刑,為貢獻方式,這世上還有許多疾病尚未有解藥,更有許多新藥無法進行人體實驗,那這些死囚,就是活生生的試驗體,更可以捐獻一些不會立即致命的器官給真正需要的人們。反正他們都已經不想要他們的肉體了,回饋社會彌補一些他們所犯的錯誤,不為過吧。那些為了選舉而去消費這些死刑的政客,不管哪個黨派(兩個都一樣),都令人厭惡至極!!!噁心透頂。
高級書僮 wrote:還不如減少恐龍法官...(恕刪) 書僮哥針對這個小弟有個想法可能可以治這些恐龍法官如果應判死刑卻判無期徒刑(在有受害者死亡的狀況下)判刑法官須做連帶保證萬一罪犯假釋出獄再犯案致人於死法官須一起連坐判死刑看這樣還有沒有法官敢輕忽受害者寶貴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