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死刑應該依照時程.而不是重大案件之後

還不如減少恐龍法官

常常看到前幾審都是死刑

突然就有個會改成無期

馬的

這法官沒問題嗎?要不要查一查啊?法官管法但沒人管它們?

判死不執行讓人火

把該死的判成無期更該死
hwsbetty wrote:
死刑不能完全避免犯...(恕刪)
這時候執行比較不會被鬧
畢竟明年要選舉
廢死暗樁們不想太醒目
為什麼要被洗腦?


台灣一周一小案件 一月一大案件,真要避開才去執行死刑,也蠻難的....

如果真說在重大案件後 有何不可? 大家才會關注不是嗎?


立即執行我是反對,因為像鄭捷、龔重安這類本來就是求死的人 馬上執行只是賞他個痛快

一般來說 拖久一點 也可以降低誤判原因(但前提是要撤除恐龍法官) 若真的有冤案 也才可以洗脫
二來 時間久了 通常真的人會留戀這世間打消了當初求死殺人的冷血,甚至多數都以懺悔, 這時候再拖去槍決,反而可以讓他更加痛苦,更加不捨這世間 ,等他知錯了在幹掉他 這樣才有意義。

若真要立即執行,我反而覺得可以另立死刑,為貢獻方式,這世上還有許多疾病尚未有解藥,更有許多新藥無法進行人體實驗,
那這些死囚,就是活生生的試驗體,更可以捐獻一些不會立即致命的器官給真正需要的人們。
反正他們都已經不想要他們的肉體了,回饋社會彌補一些他們所犯的錯誤,不為過吧。


那些為了選舉而去消費這些死刑的政客,不管哪個黨派(兩個都一樣),都令人厭惡至極!!!噁心透頂。



建議

每一季第一天執行 6 人 .

預計這批人渣在一個總統任期內清空 .

更歡迎廢死連盟來認養 .
這些人渣行刑前還打麻醉,沒痛苦的死去真是太便宜它們了,最好先來個鞭刑後再搶斃絕對支持死刑

高級書僮 wrote:
還不如減少恐龍法官...(恕刪)
書僮哥
針對這個
小弟有個想法可能可以治這些恐龍法官

如果應判死刑卻判無期徒刑(在有受害者死亡的狀況下)
判刑法官須做連帶保證
萬一罪犯假釋出獄再犯案致人於死
法官須一起連坐判死刑

看這樣還有沒有法官敢輕忽受害者寶貴的生命
感謝大家的回覆..
我是覺得既然判了就該執行.
而不是晾在那邊.
等到有無辜的人受害了.
才來敷衍的隨便抓幾個人出來應付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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