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on945168 wrote:
合約上有寫退租後要...(恕刪)


看來你沒看過房租契約書
一般來說 超商賣的契約書都一定會有要恢復原狀這條
照片前後都有拍
他們也自知理虧啦
所以他們最後一天沒跟我面交點清 人就給我跑了
告的話 還要跑法院 一般人哪有這個時間
我也知道要寄存證信函 不過上班族哪有這空
他毀損就算了 他還幹走我的窗簾和餐桌椅
牆壁也釘一堆鐵釘沒給我還原(不過這個我沒拍照)
法院專治麻煩的
所以怕麻煩就只好眼睜睜看著人走

寧靜海^_^ wrote:
看來你沒看過房租契...(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寧靜海^_^ wrote:
他毀損就算了 他還幹走我的窗簾和餐桌椅


偷竊就有趣了,這個放心提告,因為受害者不用一直跑法院(我年初就有報案偷竊過一次)
沒記錯的話,報案時跑派出所一次,收到傳票跑法院一次,剩下等判決結果就好。

simon945168 wrote:
偷竊就有趣了,這個...(恕刪)


就怕他出來找我麻煩 他知道我房子在哪 可是我不知道他人在哪

寧靜海^_^ wrote:
看來你沒看過房租契...(恕刪)


扣押金呀?

我以前的經驗都會給1~2個月的押金
寧靜海^_^ wrote:
他還幹走我的窗簾和餐桌椅...(恕刪)

這不就花一點時間去報警就好了
有什麼好告的
絕對比你民事跑法院簡單很多

嫌麻煩,不然也先電話嚇唬一下,說不定能補貼一點是一點
照片也是個資的一種,而且當初你取得照片時的預期使用目的絕對不是PO網討論
所以可視為是目的外的利用,要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方能為之。
所以如果你沒有對方的同意,那就會違反個資法,視情節對方可以向你求償,五百至二萬元不等
眼睛劃兩條線也不行哦?!

日本都可以
coolbryantw wrote:
照片也是個資的一種...(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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