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on945168 wrote:合約上有寫退租後要...(恕刪) 看來你沒看過房租契約書一般來說 超商賣的契約書都一定會有要恢復原狀這條照片前後都有拍他們也自知理虧啦所以他們最後一天沒跟我面交點清 人就給我跑了告的話 還要跑法院 一般人哪有這個時間我也知道要寄存證信函 不過上班族哪有這空他毀損就算了 他還幹走我的窗簾和餐桌椅牆壁也釘一堆鐵釘沒給我還原(不過這個我沒拍照)
寧靜海^_^ wrote:他毀損就算了 他還幹走我的窗簾和餐桌椅 偷竊就有趣了,這個放心提告,因為受害者不用一直跑法院(我年初就有報案偷竊過一次)沒記錯的話,報案時跑派出所一次,收到傳票跑法院一次,剩下等判決結果就好。
照片也是個資的一種,而且當初你取得照片時的預期使用目的絕對不是PO網討論所以可視為是目的外的利用,要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方能為之。所以如果你沒有對方的同意,那就會違反個資法,視情節對方可以向你求償,五百至二萬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