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靜海^_^ wrote:大家好,事情如下:...(恕刪) 如果您未經他人同意而PO他們"人"的照片~~是構成「肖像權」如果您未經他人同意而PO他們"資料"~~是構成「個資法」所以沒事別亂PO照片.....
sony9 wrote:那你應該把使用過後...(恕刪) SONY大何時出來的?!!!小的現在才發現想說好久沒看到您的發文了害我的目標轉移到法王身上高級書僮 wrote:可以po像日本一樣...(恕刪) 感謝書僮哥的回覆
合約上有寫退租後要恢復原狀嗎?租屋前有拍屋內狀況來讓退租時做對比嗎?如果有就放心提告,如果只是單純沒恢復原狀應該只能告違約,如果有東西毀損可提告毀損。如果合約內沒寫且沒東西損壞只是房間不夠乾淨的話,你只能摸摸鼻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