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違法(毒品 槍枝 妓院)

槍枝、毒品這種危害社會安寧的是應該更嚴格

至於妓院~~是人生理所需,要朝向開放去努力
媒體有沒有說考慮讓受刑人提早上班適應社會到國營事業上班?



有沒有連福利跟退路都準備好了?
如果開放那些有用

那滿清鴉片戰爭之後不早成世界強國了嗎?
你想看到台灣版的GTA6每天上演嗎?

卍南無阿彌陀佛卍 wrote:
如果開放這三項,台...(恕刪)


開放大麻,槍枝跟妓院可以.配套要做好

例如
1. 設專區實行,擴大警察權,現行犯警察可街頭執法直接斃了不需審判
2. 課專款專用稅
3. 實名制登記.非法持有或非法經營一律死刑

美國不早開放了嗎?
不過用顏色跟錢分的對嗎
顏色淡錢多的就都禁用錢能勉強弄到一點
顏色深錢少的社區有一堆彈孔違禁品街上就買的到又有站壁的
媒體以後會不會說
要學國外的先進經驗呢?
個人看法 :

槍 : 可開放 空氣長槍.

毒 : 限於醫療機構內治療使用.

妓 : 特定區內開放.
滿多的說
卍南無阿彌陀佛卍 wrote:
如果開放這三項,台...(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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