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到的資料日據時期,台灣總督於民國25年公布之台灣都市計畫令第三十三條規定,都市計畫區域內凡沿行政官廳所指定之道路,建築建築物者,應依照規定設置亭仔腳或類似之設備。此亭仔腳係台語,台灣則通稱騎樓!因台灣氣候潮溼多雨又炎熱,設置騎樓功用有二:一是在私人土地上留行人通道,可減省道路上再設人行道之必要,節省政府之道路建築費用;二是騎樓上有遮蓋,可免行人遭受日曬雨淋之苦以前的人早有規劃,好有博愛精神跟省下政府之道路建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