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大家都太"善用"退貨制度了...前陣子去costco內湖店已看到退貨櫃台有貼告示,大意是3C用品即日起限購買日算起45日內的退貨.我覺得以3C的生命週期來說,45天也算寬鬆了,就算再一般電器、通訊行買資訊產品,頂多只能主張7天內換新機,還必須保留所有包裝與附件.Costco這類引進美式消費者保護制度的店家對消費者來說當然是好事啦,像之前買過某款綜合果豆,過了半年來了封信說該款豆類可能有配方相關的問題(細節忘了)如果我們還沒開封可拿回去退費,如果已經找不到"屍體"了,還是可以拿會員卡到退費櫃台調資料申請退費.後來有陣子寶路狗食出問題也是一樣,上新聞沒幾天就接到costco電話,說電腦紀錄我們買過該款狗食,請把還沒吃完的拿回去全額退費,先不要給狗狗吃,過幾天就收到限時信寄來的退費通知.目前幾家線上購物也開始有類似觀念,可以讓人退貨,畢竟網路上看照片與敘述還是不太準,但是做得似乎不夠徹底,以致於有些人會買到很明顯是被拆封、退貨過的東西....大概很多人都光明正大網購試用,曾有同事搬新家就上線上購物訂了3套家庭劇院來試用....最後三套都找理由退貨...不是都不適用,而是他記下效果最好的品牌型號,然後找熟識的店家拿貨,說比線上便宜近1成.人家線上雖然少了店面成本,不過要給平台上架費,還要負擔貨運、退貨成本也要開發票...會貴一點點當然是正常的啊.以前大學時上行銷課得講師是留美的,講到相關課程時就有提到,他剛到美國時,很多當地的前輩就跟他說各種家電其實都不用買,只要找連鎖電器行買來試用就好,每年都可換最新的產品回家試用,用快滿一年再回去申請退貨就好,他當然只是聽聽而已,後來發現不僅台灣留學生,當地很多其他國家的留學生也或多或少會用這種方法...(這是快20年前的事,現在是否還這樣不得而知).總之,樓主就別太在意...顯然退貨算是消費者保護制度的一環,以後會越來越普遍,不過相對的,由於相關成本提高,退貨制度越完善,相對的價錢就越不能談,這只能說是趨勢.
美國現在沒有那麼好囉,一般店家頂多 30 天,如果拆封了,有些要附上 15% - 20% 的再處理費,所以一些貪小便宜的消費者,就不太會去佔店家的便宜。當然, Costco 的退費制度還是不錯,不過去年電腦可以容許 180 天之內退貨,近來好像縮短了退貨期限,改成 90 天,不過還是不錯啦,至少對一些 3C 敗家摩人來說,是個不錯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