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前買東西算錯錢, 店家打電話來叫我回去補$60給她....

a01205168 wrote:
如果我是顧客,我去...(恕刪)


認同

道德 100

世界就是多需要這種人

才不會有糾紛

當然你可以下次有機會 在環回去

不需要專程跑去

有發票或收據嗎? 有的話,請對方準備好新的發票或收據

方案一,到您指定的地方跟您收取60元及更換發票或收據
方案二,請對方把新的發票或收據寄來,我也把舊的寄回去,60元轉帳至對方帳戶,但事先聲明郵資與轉帳費用由對方負擔,對方同意才進行
方案三,如果有回診日期,跟對方說下次回診時再給

反正不管哪個方案,是對方搞錯才造成這次事件,我不需要為對方的錯誤負責
報價與買賣皆已完成,視同買賣契約生效並已履行,我無義務再為賣方之緣由處理後續事宜
願意處理已是我寬容,因此以我成本極小為前提下解決
對方犯錯卻想零成本解決,將成本轉嫁給我,門都沒有

如果要機車一點,甚至可以說,是你說有特價我才買的,要1080我就不買了
合理懷疑你先報便宜價格吸引我購買,事後再要求我補差價
東西和發票退給你,1020元還來,同樣的,以前面三個方案的方式處理,不接受拉倒
銀貨兩訖。當天交易都經過雙方同意完成。要補請她親自來收
橘子顏色 wrote:
上星期去醫院看病,順...(恕刪)
正妹店員

親自拿回去

男店員

自己來拿
橘子顏色 wrote:
上星期去醫院看病,...(恕刪)
請他自己來拿

如果沒辦法就付你車資讓你拿過去

今天犯錯的是她,沒有理由什麼責任都不承擔就解決事情
嗯?

橘子顏色 wrote:
小姐很熱心跟我說有特價,只要$1020,於是我就買了特價品
剛才接到電話,跟我說她報錯價了,應該是$1080,還要我今天回去補差額;,...(恕刪)

看在 1020 才買的
1080 我就不買了
你就整個來拿回去退我 1020
當然我不會付啥整新費, 因為是你的錯誤

橘子顏色 wrote:
上星期去醫院看病,...(恕刪)


可能是查帳發現短少的金額吧~

再依序比對銷貨紀錄~

我是你的話會跟他說那請他可不可以補給我交通的費用~

以及支出的時間成本~
這是在開玩笑嗎 ??
事隔多天 才來要 ??
離開櫃台 就銀貨兩訖了 還敢跟你要錢

台灣到底怎麼了

橘子顏色 wrote:
上星期去醫院看病,...(恕刪)


鬼才拿去還給他
根本就是詐騙,先報低求賣出,再叫人補差價。

橘子顏色 wrote:
上星期去醫院看病,...(恕刪)


以前去銀行小姐給錯錢
也是畢恭畢敬的跟我約時間來找我的
他自己算錯哪有你要過去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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