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n8395 wrote:為什麼有小孩就可以合理化自己的行為?個人不認為有行走能力的小朋友就可以不分性別由家長帶入不合適的場所...(恕刪) 如果爸爸帶著3-5歲女兒,或是媽媽帶著兒子,該怎麼上廁所?
雖然我也認為7歲的小孩是應該要懂一些規矩不懂規矩,肯定是家庭教育的問題但新聞說小孩身心障礙,雖然新聞沒寫是不是智能方面如果是智能障礙,對這樣的小孩,是要苛責什麼?不過我也覺得提告性騷是誇張了點7歲看6歲就硬得起來?那我只能說這是神童了還是說這位媽媽被7歲小孩看到裸體就覺得被視姦了?告性騷也得合理吧
jedijack wrote:如果爸爸帶著3-5...(恕刪) 可以去上無障礙廁所,那是獨立出來的空間。新聞裡男童進入的是連同更衣間淋浴間廁所合併的女性區域。父母要帶孩子去游泳前應該教育好分區使用的規則,並拜託工作人員或其他男泳客協助男童如何使用男性區域設備,而不是擅闖女性區造成其他在場女性的不便。若是真的沒辦法,大不了換個衣服擦擦頭,回家再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