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消防外,可能也是希望小朋友騎腳踏車時能更安全,照您的邏輯,那是不是也可以把家裡不要的東西或垃圾往那邊堆,反正公設有付??那位太太也只是熱心一點提醒,就算您停了她也不會有啥損失,但您的行為可能會讓整個社區反感.....公設別人也是有付,我很羨慕您有如此自律的鄰居,不像我們這邊老是有缺德的住戶將機車停在樓梯間,(此舉非常危險!!)講也沒用......既然這是大家的默契或同意,(或許您沒有)就遵守吧,
機車可燃...腳踏車也可燃...機車油箱有油...腳踏車鐵鍊也有潤滑油...兩者都可燃...不過...兩者要是燒起來...那個比較嚴重...樓主認為機車放外面被偷...要40歲婦人負責...但停裡面...要是萬一不幸燒起來...樓主能為整棟樓所有人的生命安全負責嗎??如果可以...就大膽的停吧
phs0072001 wrote:機車可燃...腳踏車...(恕刪) 無意冒犯..但是油箱比起來...汽車的應該更嚴重吧?我覺得台灣很糟糕的一點..就是住戶大樓的地下停車場不能停機車...普遍來說很少...到底是什麼理由啊...不都是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