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您您會怎麼做會比較好?~~也請懂法律~或資深~或可以幫我解惑的熱心同好們~幫我一下~謝謝


dinobotta wrote:
另外一點要提的是
他們說不發薪資給我是因為我移交不清楚
但問題出在當時我在國外
我沒參與盤點
所以才會有此問題

dinobotta wrote:
謝謝你的回應
但有個問題在以下再一次總結問題


tsemin wrote:
建議 你先找個律師問看看 看這種情況 會不會把那九十萬算到你頭上

畢竟你如果為了二萬三 擔了九十萬 怎麼算都不合 而且還有可能幫別人

背黑鍋 建議你 找律師問看看 這種情況 會不會收到存證信函 要是有可能

那考慮別簽了 畢竟只有你沒簽 可能矛頭和黑鍋都有可能指向你也說不定

要簽任何文件前 請三思或是請律師先看看 不然對方是公司 你才一個人

那來那麼多精力和時間打官司


那..你沒參與到的盤點 現在要你簽名 不會很奇怪嗎? 而且還虧九十萬(怎麼點的可以虧九十萬)

(是電腦都被空氣吞掉了還是收錢的收到錢不知跑那裡去了)

提供你二個方向 依照上幾位大大所言 先打電話去勞工局問問這種情況 公司是否違法了

(無故扣留你的薪資) 如果公司違法了 你就不用找律師了 = = 找勞工局 幫你討回薪資

萬不幸 公司沒違法 那就是你得找律師問問 這種單子 你本人沒參與 簽了有沒有風險 因為

九月份到現在了耶 又不是上個月才發生的事 虧了九十萬 你沒簽 他們還是照常營業啊

所以你得看看單子上有沒有多寫了什麼 或是....我不太懂法律 我只能說 這種情況

要不就是你錢不要了 要不然你就得去找勞工局或律師幫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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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不知會不會因為我跑去勞保局申訴
反而惹惱他們
把茅頭全指向我

snow wrote:
既然勞基法有規定
第 26 條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第 27 條 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

我覺得你先去勞工局問問,先聽聽專家的說法吧
生活樂趣--盡在VAIO
貓的話..當然不簽._.\~/

基本上貓也是建議,先找勞保局之類的政府單位諮詢,
或者記得法院也有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之類的,
跑去泡杯茶就對了-.-b
停權計數:3次
現在錢要不要好像對我來說都不能選擇了
因為前公司的南區督導今天說
公司目前財務困擾
他們會開支票給我
只要我簽
就馬上給我
但我不簽
我的嫌疑最大~因為我不敢簽
今天在公司煩了一整天事情都沒做好
真的很煩
謝謝你的熱心回應喔^^

tsemin wrote:


dinobotta wrote:
另外一點要提的是
他們說不發薪資給我是因為我移交不清楚
但問題出在當時我在國外
我沒參與盤點
所以才會有此問題


dinobotta wrote:
謝謝你的回應
但有個問題在以下再一次總結問題



tsemin wrote:
建議 你先找個律師問看看 看這種情況 會不會把那九十萬算到你頭上

畢竟你如果為了二萬三 擔了九十萬 怎麼算都不合 而且還有可能幫別人

背黑鍋 建議你 找律師問看看 這種情況 會不會收到存證信函 要是有可能

那考慮別簽了 畢竟只有你沒簽 可能矛頭和黑鍋都有可能指向你也說不定

要簽任何文件前 請三思或是請律師先看看 不然對方是公司 你才一個人

那來那麼多精力和時間打官司


那..你沒參與到的盤點 現在要你簽名 不會很奇怪嗎? 而且還虧九十萬(怎麼點的可以虧九十萬)

(是電腦都被空氣吞掉了還是收錢的收到錢不知跑那裡去了)

提供你二個方向 依照上幾位大大所言 先打電話去勞工局問問這種情況 公司是否違法了

(無故扣留你的薪資) 如果公司違法了 你就不用找律師了 = = 找勞工局 幫你討回薪資

萬不幸 公司沒違法 那就是你得找律師問問 這種單子 你本人沒參與 簽了有沒有風險 因為

九月份到現在了耶 又不是上個月才發生的事 虧了九十萬 你沒簽 他們還是照常營業啊

所以你得看看單子上有沒有多寫了什麼 或是....我不太懂法律 我只能說 這種情況

要不就是你錢不要了 要不然你就得去找勞工局或律師幫忙你了
生活樂趣--盡在VAIO
這位同學...
請勿引言全部文章...
另外就是~
請善用引言語法
一篇回復可以回應所有人^^!
不然這樣一篇一篇看^^
很累哩^^!
真的很抱歉
因為每一位同好的熱心希望都能以這樣的方式回應
不過我會以一篇方式回應
謝謝你的指正

MissX wrote:
這位同學...
請勿引言全部文章...
另外就是~
請善用引言語法
一篇回復可以回應所有人^^!
不然這樣一篇一篇看^^
很累哩^^!
生活樂趣--盡在VAIO
如同前面幾位大大所言,建議你可以先去勞工局申訴,勞基法中確實有規定雇主不可預扣勞工薪資以做為賠償之用

另外,因為你還沒有做滿一年,所以,勞基法規定未滿一年者需於十天前預告,公司要你20天之後才能離職,這也是違反勞基法的規定

最後,因為盤點是在你出國的期間,所以盤點程序你沒有參與到,這部份我認為你可以提出休假證明來證明你休假的時間,也藉著休假證明來對公司要求你在盤點單上簽名這點做為抗辯

附加一點,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你可以跑一趟法院,法院有免費服務的律師,你可以問問看這事情到底要怎麼處理
簽名是要負責任的~ -.-|||
基本上,幾位大大差不多已經把該說的都說完了!
小弟的淺見,就請妳參考了!

其實,規定就那麼幾項,老實說,照規定不行就是不行,即便是律師來說有不可能把黑的說成白的,我想就這一點上,只要大大站的住道理,其實也不用管他是誰來說!都一樣!

總之,大大妳可以把事情從頭在想一遍,只要釐清一些事實後,我想事情也不難解決!
例如:如果妳在盤點時,你人確實不在現場,你為何要簽名?又為何不簽名就拿不到錢?不簽名跟拿應有的薪資之間,為何要牽連在一起,也就是說,有什麼樣的正當理由要把這兩樣不相干的事情牽連在一起,如果沒有,那大大是不是就有權利拿到這筆錢了,而跟簽不簽名沒有啥關係了!

法律的適用都是建築在事實的基礎上,只要是事實清楚,我想法律也不可能會因誰說的,而有什麼變化,不過,依小弟粗淺實務經驗,大大在和公司談的時候,心理要定一點倒是真的,沒把握的事情不輕易答應,不了解的事,一定問到清楚,多花個幾分鐘,多耐點煩,會少掉非常非常多日後的麻煩。

還有,也請多多利用勞委會的申訴專線,我想他們應該會給妳很好的建議的........(..我不是勞委會的啦!...我是其他單位的啦...)
我比較建議的是不要簽你沒有經手的東西
畢竟你在盤點的當時人是在國外,
所以不建議你簽那一份文件
另外關於薪資為給付的部分
我建議你直接找你所在地的縣市政府的主管機關
有勞工局的就找勞工局,沒勞工局的縣市一般來說都在社會局有專屬的單位
再不然勞委會也有可以諮詢的電話,可以問問

另外也可以利用存證信函
寄給你的前公司
除了聲明你盤點的當時人並不在國內
並且要求在一定期限內必需要把積欠你的薪資給付給你

總之你沒參與的盤點,盤點單就不要簽
如果真的前公司不肯給付薪資的話
就只好求助於勞工局了

補充一下
剛剛看了一下你的所在地
如果你是在高雄市的話那就打07-812-4651
如果你是在高雄縣的話那就打07-733-0823轉215

如果還是沒辦法得到想要的結果的話
那就找勞委會幫忙 服務中心的電話是02-8590-2567
另外如果要找勞委會幫忙的話,應該是要找勞資關係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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