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過我還是希望那些跳出來的人可以提出證據,
而不是跟那位名字叫蕭告的律師一樣的叫人提告,


還一直跳針重複同樣的話,
你知道重複的話一直貼是違反版規的嗎?

cchcchcch wrote:
對 很好 真的照我說的了
你就再盡量再多說點
我就等著看接下來會有多少人敢公開挺你
你們這些人又會有多公正而令人信服的言論可言
然後 既然你們那麼有理 大可直接開吉 不是嗎
論壇又不是法院 請別誤用








cchcchcch wrote:
怪了,
我都當Winona在寫小說呢,
怎麼有人就較真了?
腦中有些小說情節, 寫出來不犯法吧?
倒是自行對號入座這事...
嗯... 有沒有事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