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積分:26分
文章編號:9917402
個人積分:234分
文章編號:9922792
titan0913 wrote:
您的意思請直屬主管去爭取!?有用嗎?!
說的也是啊,就算offer在手,上面還是可以凹我!!
簽什麼工作協議跟這問題有啥關連?!
首先,Offer不等於合約,
有些職務,是和公司簽有工作聘僱合約的,
雙方蓋過章的工作聘僱合約就是有效力合約,
你若要領那筆第13個月的薪水,就必須有合約來保障 "保障13個月月薪"這句話。
貴公司的人資主管找你談話,難道你的直屬主管不知道?
人資主管出來說話,就代表公司; 而你就要跟人資槓起來了,你的直屬主管還不知道?
不是請你的直屬主管去爭取,
而是,發生事情了,但願他不是最後知道的人。
安慰的話語,前面很多人說過了,
我只是提醒你,你有多少籌碼,你的公司有多少籌碼。 如此而已。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