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ray Xu wrote:
這些不會影響到你的生...(恕刪)
這條本來就不合時宜
汽車本來就比機車安全,這有很多根據
可是就是有很多人拿汽車比機車安全出來灰,張飛打岳飛標準的天龍何不食肉糜思想
而且講到現在還是沒有人提出坐在後背跟站在腳踏墊上的哪個比較安全,
台灣就是有很多家庭只有機車這應該是常識吧
一個四五歲的小孩你要他坐在後座安全嗎?
你家四五歲的小孩如果可以抱著前座駕駛坐後座,如果你不擔心我也佩服你
好就算媽媽抱在後面好了,抱歉三貼又是另外一條罰則-超載
在來此條的立法我是沒去查詢歷史法條不過他產生的年代應該是還沒有速克達而是以檔車為設想,所以應該沒有所謂的腳踏墊的概念
所以這條的引用是有問題的因為附載不一定是要坐後座,前面也是附載,
最後台灣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本來就很奇怪
先不管機車版那些吵到翻的問題
如果機車踏墊載小孩要開單的話
那麼現在很流行的單車生活
前面弄個兒童座椅一樣就給他開單吧
第 122 條
(慢車裝載)
慢車之裝載,應依左列規定:
一 兩輪腳踏車不得附載坐人,......
別跟我說買個袋鼠椅就可以歐,騎腳踏車帶小孩就跟騎機車站踏墊一樣常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