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wjuan9 wrote:
既然這篇已經明顯和道歉啟事沒有關係
建議樓主改個標題,反正你的不服氣已經讓大家都感受到了
從頭把文看到這裡,其實我也蠻替樓主感到不服氣的

ghip1011 wrote:
你如果看過樓主看法庭上現實的表現還能說得理不饒人,
我只能說,我肚量沒你大,都被庭上講到臉色不佳訓斥你這樣硬凹事情事會比較小等等話語...
為了這篇還特去翻前年我跟動保團體的戰文貼到這篇來說甘拜下風, 我是不知道該說啥啦!
起碼我跟別人爭論還沒去翻別人的陳年舊帳來奚落別人!
既然不想道歉,就不要道歉又說別人故意激怒你抓你把柄,還說我欠他一個道歉,
這道歉啟事是他跟我道歉還是我跟他道歉!!
Raff_Hsuse 2013-04-22 23:52 wrote:
再次謝謝一些願意幫我說話的人,
或給我一些建議建言的鄉民們。
錯一次就夠了,虧吃一次也夠了!
遇到一些奇怪的人還真夠倒楣..
小弟我實在很高興在這遇到一些
志同道合、心地善良的朋友們,
有機會來松山可以找我一起玩,
我可以當地陪..
逛逛饒河街、五分埔,吃吃當地美食,或者來南港運動中心一起打個羽毛球,健身房運個動,游泳也好,也可以找我去彩虹橋慢跑...
我也喜歡丟丟保齡球..
那至於嗆來嗆去的事情,我比較不在行,也沒什麼興趣。 喜歡去回別人善意的文章,故意挑釁他人,這樣的行為對我來說簡直是吃飽太閒..
而且原來這種人是慣犯,幾乎沒事找事做,回覆他人的文章都是用挑釁惡質的口吻,我實在對這種人退避三舍...
不過也讓人有點同情..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期待我們相見,
但別再約我去法院了好嗎?
來饒河街,我還可以招待你(妳)吃個胡椒餅...
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愧。
jiunyiu wrote:
樓主,開了棟道歉樓,又在裡面寫這些話,我這個路過的人實在覺得樓主.......
Raff_Hsuse wrote:
因101年11月27日發表春日路口紅綠燈設計問題,於11月29日回覆ghip1011的留言時用語不當,深感歉意。..(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