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九把刀指控高中生抄襲

看來這邊討論的大大很多都是文壇高手,
功力都比那些擔任評審的作家高上一籌,
所以雖然評審認為無抄襲,但仍然批評到底。
我看到的是 週節輪 抄襲, 吳淡如 抄襲
這些是百分百證據明確的事
卻沒看到你這些人 如此大力的抨擊
不曉得是不是 你們又是 他們的 什麼人?

你們不覺得自己很幼稚嗎?
說不贏人 最後就是 想當上帝.
欲是無知的人 欲是想當上帝



你們哪個能證明 我跟哪個學生有關係 的話
我給你100000萬
不然 你賠我1萬


否則 就請你們 通通閉嘴

請你們把自己的話 通通吞回去
不然 你就小心我告你




jahvet wrote:
看來這邊討論的大大很...(恕刪)



說的好

一堆人當完上帝不夠癮, 想當法官.

笑死人了= =
你哪根蔥哪顆蒜阿
大家都是和平討論~~沒有進行人身攻擊等
請問一下你憑著哪條法律來進行提告??
麻煩解釋一下?

懶惰的麻糬 wrote:
笑死人了= =
你哪...(恕刪)



不實指控, 你懂嗎?


你有什麼證據 證明我跟那學生的關係

完全沒有

那你憑什麼資格 這樣說?


笑死人的是你

movieko wrote:
我看到的是 週節輪 ...(恕刪)


怎麼我看到的是連周杰倫本名都不敢打出來的人呀

要是真的行的正,又何必不敢說清楚周杰倫是哪裡抄襲

這樣只會讓人家覺得自己就是本人

越是這樣,就越牽扯不清

另外,陳同學要是真的心安理得,

把那篇有爭議的文章拿出來給大家拜讀一下

大家自然就會做出公評,

也就不用找報紙爆料

自己拿獎也才不會心虛了
我幫M頭保留法律追溯拳
科科
對了
周董是什麼抄襲???請舉出法院判決的案子
而不是跟鄉民一樣嘴砲
chiang:加減點一下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movieko wrote:
我看到的是 週節輪 ...(恕刪)

恩.....
據理力爭是好的,但是你的態度實在太差

如果01管理員沒有作為,就是令人失望的失職
如果不嫌棄把我當朋友,請到msn聚首 arda.arda@msa.hinet.net

island wrote:


怎麼我看到的是連...(恕刪)


週節輪的抄襲 又不是我講的

我也不屑寫他們名字

人家為什麼要拿給你公評?

你是誰? 上帝 還是法官?

看過那**一小部分**的文章比較

這差別 感覺像是 三國無雙 vs 鋼彈無雙

一個是人 一個是鋼彈

一個拿傳統武器 一個拿光束武器

但是呢

玩法沒什改變

至於寫的更好

這不是廢話 人怎麼跟鋼彈比

除非 拿 丁丁無雙 出來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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