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光市母女殺害案中協助原告的律師岡村勳曾說過一句話:當我成為犯罪被害者遺族的那天起,我才真的見識到受害者遺族所見過的地獄註:岡村勳律師原本為日本廢除死刑的主力推手,在經手某案之際遭人怨恨而致妻子被殺之後它辭去原本的擔任的要職,改全力推動受害者權益的保護,絕口不再提起廢除死刑
台灣有司法救濟..可以發回更審..可以提非常上訴...總統可以特赦..所以...基本上目前的狀況下誤判而被執行的機率是趨近於零的...何況...法務部長還有最後一個把關的動作...簽發死刑執行令...蘇建和案就是最佳的案例..他們的死刑始終被擋下來..因為有疑點...在這種層層把關的情況下..我們是否還要用廢除死刑這樣極端的做法來避免幾乎不可能的誤判?
破費阿 wrote:重貼一下======...(恕刪) 我沒有說 陳金火 或是其他人誤判如果是他所為,當然他要附上代價。只是我的焦點都放在整個制度。目前在01上看到大多數是這44個人該不該死該不該殺當然論點又不同了犯罪者,附上應該付的代價。這我沒意見....看當時的刑罰制度處以啥刑責。但我的焦點是放在被誤判的,往後的以前的....還有犯錯的檢察官、法官......好像也不算瀆職。純討論,該不該有死刑...................我是比較沒意見。可能是我失焦了...真歹勢
不想再說 wrote:我始終記得美國一個案...(恕刪) 誤判冤獄vs死刑是兩碼子事!生命是無價!但時間一樣無價!只要一誤判冤獄就無從挽回!人生從此改觀...如何降低避免誤判冤獄是一定要的!但跟死刑無關!該死的人就是該死!因為喝水有可能嗆死就不喝水嗎?邏輯問題
studiodd wrote:給ccl5988很抱...(恕刪) 所以您的意思是拿槍殺人罪不及死囉那我得告訴您我贊成廢死刑是那個"刑"而不是罪犯不該死關到死也是死-----------------------------------這很難懂嗎?如果真的是冤獄這個人說不定有重生的一天所以你們從頭到尾也沒看懂人家說什麼也許啦我高中畢業而已寫的東西別人看不懂的關係吧槍斃也是死但卻沒有重生的機會如果是真冤呢?你們的說法就是現在科學辦案怎麼可能冤枉好人?是這樣嗎?
ccl5988 wrote:聽過小弟頂罪的事吧全...(恕刪) 以目前的司法制度1. 這樣不會判死刑2. 自白,犯後態度良好也會減刑3. 檢察官辦案與法官審理不會只用 "自白" 來當證據!請問這 44 人,有人是這樣嗎??請不要舉一些不可能的案件來贊成廢除死刑!請把你的心力多用在 "避免誤判" 上面!
這讓我想起來香港紙盒藏屍案..歐陽炳強 也因科學鑑定,被害人身上有他的衣物纖維被叛死刑自始自終他都宣稱沒有殺人也因沒有人證,只有科學鑑定。這有拍成電影,看完真的覺得是羅生門可能性一,他就是冷血個性堅決的殺人魔可能性二,他真的是無辜的,只因科學鑑定無判關了20,30年後出獄了...值得想想~但反觀變態食人陳金火廣德強這種人,就直接槍決吧不想納稅養這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