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csc1304012
(反枕):
(恕刪...)
  那名所謂的貧婦,完全是媒體給人瞎掰出來的。其身職記帳士,且非單親。
=>記帳士是會計的一種證照或職業,說從事會計也無不可啦。
EX:會計師事務所的會計人員、審計部的會計人員...都可以稱做從事會計工作。
=>背景資料查證錯誤...媒體的錯!!

  而且錢是該婦人自願給的,根本沒有強要。
=>本點存疑...兩造雙方說法不一

  會有那篇報導的原因,是因為那兩名學姊在警察局和警察吵了起來,
=>為何而吵?

  學姊拿法條壓警察,事後警察找蘋果來桶刀。
=>拿法條壓警察?因為對謝酬談不攏的關係?

  現在院方已研擬對警察提起告訴。
=>應該是由當事人提起告訴吧,關院方啥事?就算要介入也該用校方的名義不是嗎?

  事實就是這樣,警察當到這樣很可恥。
=>不明白可恥的點在哪裡,可以明說嗎?



remo2919 wrote:
沒愛心,也小人一個,
而且~也不會罵人.....?!...(恕刪)

不像有些人說的義薄雲天~~

給6000的都沒他那麼激動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重量級牛排 wrote:
這種說法更是荒謬,如果是婦人自願給的,那怎麼可能會和警察發生爭執
(恕刪)


那到底是在現場爭執啥咧?

我不信幹小條子的,會那麼帶種,冒著被督察室盯上的風險,對著媒體亂說某某民眾怎樣.

要知道,當條子那份穩定的收入,很多人可是好想要又得不到的咧,一個月四萬多,五萬多,六萬多,領個20年,那可是好大一筆錢,可以圓很多夢想咧.
要就有本事整個暗槓掉

又擔心之後出狀況就搬法條來欺負可憐遺失物主

怎不乾脆眼不見為淨乾脆不要撿算了?

最少也不會鬧到這麼大條全國皆知.....

不然就算撿到了手機也不要接了快送去鴿舍然後快閃也讓人稱讚

哀...枉費讀到大學....

話說...掉皮包照理說手機一定也是放在包內...

既然心存做善事....誰會打開包去看?(都直接送鴿舍)

為啥會打開包去看?

因為手機響?

還是........???(因為我是好奇寶寶啦...)

怎不怕下次撿到個要冥婚的....

東方海皇 wrote:
那到底是在現場爭執啥...(恕刪)


小鴿子才不會想紅想出名低....只會麻煩上身...

更...一個是撿錢一個是掉錢....

八竿子也打不到小鴿子....

也不信鴿子會沒人性出來亂講話...

對啦對啦~~乾脆測謊不就好了咩~~

反正鴿子都在了~~

弄個測謊大會~~看最後是誰在說謊的咩

重量級牛排 wrote:
這種說法更是荒謬,如...(恕刪)

她們就盡量再講!她現在似乎一直想推給警察!

講越多,到時候警察忍不住真的搬出當天錄影,那就不知道誰要搞不清楚了!
管妹...是誰啊?

styxking wrote:
這更扯 單純撿到失物...(恕刪)


扯到警察勒~~~
警察這麼閑~~~
為了別人的6000塊跟小老百姓過不去~~~
強烈建議警方公佈警察局內的監視錄影帶~~~
就不會有人各說各話了~~~
這總不能造假了吧!!!

remo2919 wrote:
其實法律有規定,想要求三成報酬,一定要主動聯絡失主〈她並沒有,是失主播打跟錢放在一起的手機,她去接才聯絡上的〉,或者要交給警察機關!

(恕刪)


哦...所以就是怎樣都不放棄就對了,但也好笨喔,幹嘛接電話,蠢,這種智商,我想是不用去報考任何東西啦,一定不會上,不過捐獻報名費給國家也不錯.

怒濤爆裂 wrote:
不像有些人說的義薄雲...(恕刪)

給6000的都沒他那麼激動?

是啦,倒楣的是別人,怎麼知道人家是喜是苦?


自己都說了不會給三成,還能說別人不覺得怎樣?笑話滿篇.....
管妹...是誰啊?
完全是缺乏將心比心的心態

自己要是掉了50元可能都會幹譙一整天了

6000...這可不好賺耶!!!

不義之財不可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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