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的想法很好但是在現實中~能夠達成100%正確的判決嗎不能~就算是關鍵報告的預警系統都不能樓主說~誤判會造成有人死後含冤那麼~誤判同樣也會讓人被關得機機歪歪在科學日益發達的年代~證據的檢驗是越來越詳細~越來越嚴謹但是多詳細多嚴謹~最後還是逃不出人的判斷現在的三級三審~發回更審~一個刑案要三審定讞要經歷過多長的流程這當中~不會所有人都眼睛閉著亂審亂判當然~時間久了~證據難免流失~這就是司法改革要堅實的第一審的原因在證據最新鮮~證人記憶最明確的時候把所有該調查的證據都調查司法人士都討厭冤獄~不要把法官檢察官都塑造成巴不得把每個被告都幹掉的形象尤其是這個歷史小故事看完之後~我也沒看到樓主針對該怎麼改革才不會出現淵裕的狀況~提出任何措施只是一直說~死刑不好~會冤死
kuochih0121 wrote:再加上現在的44位死刑犯,超多都是眾目睽睽下的重大犯行.....那為了這些人渣就不用保持死刑嗎...(恕刪) 這44個死刑犯要不要全被判死刑,我不知道...因為我未參予任何一件審判(你參予了嗎?)但我同意有大多數人是人渣,應被判死.但法律必須一體適用.今天蘇建和案大家都覺得擋下來是對的...但多年前,他們可是被三審判死的必死犯....如果今人的爭議發生在5年前,他們死定了吧科技可以用來証實一些事,但更容易被變造,這是很簡單的道理台灣人會變通...但法律要一體適用,誰來決定這個案例要變通,這個案例不用變通
說實在,我寧可錯殺一人(冤案),也不要放過一萬個(已承認的正犯)抱歉,我沒有慈悲心,我只是希望那一萬個快點去見閻羅可以砍掉重練,以免有更多人被這一萬個殺掉,如果為了一個可能性而讓更多人不小心被殺,那我覺得我的罪惡更大,也為這個人製造了罪孽有句話說,我不殺柏仁,伯仁因我而死,套用上去便可:我不殺這個可能是犯人的傢伙,會有更多無辜的的人因我而死,所以我寧可自己下地獄,也不要讓這個可能是犯人的傢伙身上背那麼多條間接因他而死的命,抱歉!P.s.蘇案可是沒有承認,那、那些承認的呢?沒有人規定法律要一體適用,你當法律是死的嗎?去翻翻法律全書再來,有多少特殊案例出來的法案、條款!
會!!自己的親人如果是個殺人不眨眼的殺人魔,那狠下心來也要阻止他再殺人,因為每殺一個人對他自己的親人也是一種折磨!!因為一輩子替自己家人揹的命債怎麼都無法償還!!更何況是被害人的家屬可能一輩子一閉上眼睛就是自己親人慘死的模樣~那更是會把受害者的家屬逼瘋,所以這個社會需要公平正義!!版主提的是以前的例子,當初沒有進步的檢驗技術,所以造成冤獄令人遺憾,但現在的科技一再更新,版主還要強硬的認為再先進的技術判出來的結果都是冤獄嗎??那麼我們需要的就是培養更專業的鑑識團隊,更嚴謹的司法團隊,找出真相,讓殺人者無法辯駁無法找出漏洞,讓冤枉的人得到公理。若是宗教人權團體提倡廢除死刑,那就先讓社會沒有人被惡意殘忍的殺害案件再來提廢除死刑。若是宗教人權團體提倡讓死刑犯改過自新,那就先想辦法讓殺人犯在殺人前改過,讓他不要有殺人的念頭,那又何來之後的判決死刑!!
十幾年前......嗯~ 對分子生物學來講這十幾年來的進步與改變差不多跟人類前進了一個世界差不多哦不可否認的在檢驗這一關難免會出錯就像比賽中裁判難免會誤判蘇建和案這種...... 不知道該怎麼說的案子留下一條人命我是贊成的但那些罪證確鑿的人呢?該留還是該死?舉例來說有一天你的家人在你面前被加害人捅了十幾二十刀你難道還會懷疑有冤死的可能?
不想再說 wrote:罪不及已時,往往是很難去想像...(恕刪) 我只想回應你最後一句話也請你想想禍不及已時,往往是很難去想像要談案例多的是到底是冤案的案例多還是該死的禽獸多呢?去看看別的網友貼過的『日本少年殺人姦屍案』http://spline88.pixnet.net/blog/post/30560866你認為此案例該判死刑嗎?你如果認為日本案例關台灣屁事那麻煩去看看44個死刑犯他們犯下的罪有何冤案的疑慮~~77條人命.......為了少數的冤案廢除死刑只是因咽廢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