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死刑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陽春麵101 wrote:
純法律問題...

假如死刑違憲,那已被執行死刑完畢的家屬可以要求國賠嗎?

白女士在女兒慘死之後...
還要納稅付錢賠償對方嗎???

不懂...所以上來請教,感謝喔~


是篇戰液十足的問題

拉板凳等樓下專業的說明
ucftcys wrote:
你相信後來驗DNA的...(恕刪)


+1

基本上自己都認罪的
就可以執行了


來人啊!
01有沒有減分啊?!
我想送這位「不想再說」弟 -5分耶!!
我的部落格,歡迎來坐坐:blog.yam.com/weatherman
有一件事請大家別忘記
下臺只是逗點
不算結束
現在是民國99年
再過個1年就是建國一百年
100年....
這是"特赦"最佳時機
上位者若裝傻一直托
到時......
不想再說 wrote:
這44個死刑犯要不要...(恕刪)


那您的說法立場就怪怪的了,有點前後矛盾...
類似蘇建和案這種,我寧可錯放...
用最寬容的標準去檢驗過往不人性的偵察過程...

現在司法判決也幾乎都是有疑從輕...
既然都有變通了,為何會變成廢除死刑呢??


ccl5988 wrote:
319案
您的看法如何?



319案

哪個人被判處死刑定讞了呢??

這例子不倫不類

玲婚
發財猴 wrote:
蓮霧王別歹勢啦拿蓮霧...(恕刪)

阿你也知道的
我家蓮霧因為八八風災欠收

你來我帶你到別家偷偷摘........................這樣會不會死刑啊(被抓到的話)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kuochih0121 wrote:
那您的說法立場就怪怪...(恕刪)

因為神愛世人唄...
現在要判死很容易了嗎???
又不是以前




我國殺人罪 基本上有三條(由普通殺人罪做延伸)
一條殺人罪 一條加重 一條減輕
刑法$271普通殺人罪
刑法$272 是屬於較重的殺人罪 例如殺父母 但這條一直沒修法
就算之前有父親把女兒扔進熱水鍋水燙死
還是沒修成殺自己晚輩也視同條法律

刑法$273 義憤殺人罪 這條會比一般殺人罪輕些
但以目前政府的走向
我想刑度未來可能得下降

以上屬於刑法分則之部份
以下是刑法總則部份
刑法總則大多是觀念和原則
近些年來刑法總則大修3分之二強
把民國初年一些舊有觀念修掉

刑法$57條~
也就是很多人在說的犯後態度
同時是法官量刑輕重判斷的要素
因為我國最早多數法律都是唯一死刑
而後的修正使得法官判決時
能根據此條文的要素去判定

科刑時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
為科刑輕重之標準:
一、犯罪之動機、目的。
二、犯罪時所受之刺激。
三、犯罪之手段。(44位大多數殺人手段都很殘忍)
四、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
五、犯罪行為人之品行。
六、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
七、犯罪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關係。
八、犯罪行為人違反義務之程度。
九、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
十、犯罪後之態度。

而我國殺人罪是判10年、無期、死刑
但依政府之態度
往往也會影響整個司法系統
未來判死刑會更少

犯後態度大多是律師會告訴你的手法
還有當時的心智狀況
基本上假如我殺人~自首(目前並沒有一定得減刑了)
看到對方父母來馬上下跪
那可能未來法官在判斷時
會覺得深有悔意
至於我心中是否真的有悔意
只有我自己知道


而獄中44個死刑犯
有些揹的不止一條人命
而犯後態度更是差
不然就是虛以委蛇爾後被發現

這種人真的還有一思光明嗎??
殺人不見得會判死刑
而加上律師教的手段
還會被判死
那基本上都是魔了
看完樓主的文, 我只有一種感覺, 就是"因噎廢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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