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再說 wrote:
我始終記得美國一個案...(恕刪)
殺死無辜父親的不是死刑
而是承審的法官和研究人員以及陪審團
不要忘了這一點,犯錯的永遠是人
沒有了死刑,就不會有無辜的人死了嗎?
該做不做才會害死更多的人
要考量的不是死刑存廢的問題
而是科學鑑證,犯罪事跡的蒐證
有疑點的,就應該查清楚
連這都做不到,那要執法人員做什麼
要法官做什麼,要鑑識人員幹麻
錯的是人,不是法律
死刑是為了該死的人而留著的
不是為了冤死的人
至於搜證的問題,不應該是廢除死刑的條件
目前台灣真正死刑定讞的,都是該死的,罪證確鑿的
有冤屈或罪證不足的,都還在纏訟當中
刑度的高低,只代表這個人犯下的錯誤要接受多少的懲罰
判決與蒐證的人,才會決定這個人的要接受怎樣的刑罰
台灣要廢死刑,還有好長一段路要走,我不反對廢除死刑
但在法律尚未完備之前,它確實有存在的必要性
畢竟台灣目前的刑度太低,重刑犯假釋率高
無期徒刑真正關到死的有幾個
需要完全隔離的人,在台灣還做不到的情況下
死刑確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廢死聯盟該推動的,不是廢死,而是整個法律的改革
真正讓這些不適合社會群體生活的人
能真正永遠隔離開社會人群,不讓社會有恐懼的可能性
再來談廢死~
不然廢死聯盟,永遠都只是不負責任的嘴砲
無法拯救這些該死的,確有可能一再的害死不該死的
重刑犯出獄後再犯的機率高不高,自己看看就知道
天機不可洩漏,做莊的怎麼可能會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