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tsushi wrote:
google了一下 ...(恕刪)

改個名字再來過也不錯呀.

當個快樂的"更生人",不過記得每個月到地檢署找觀護人報到,聊聊心事喔.
我拿到200樓的頭香了...
這值得高興嘛?
我覺得拿潘女的事件來說明會有寒蟬效應
難道每個人撿到錢都想要三成報酬嗎?
還是說撿到錢的人最後都會被人肉搜尋?
我搞不懂這邏輯

unimmi wrote:
歹勢!sorry! ...(恕刪)

N個月前
已有一篇一模一樣的文章
請勿重複發言

小葉綠茶 wrote:
所以太過於"依法量價...(恕刪)


兩百樓了....瞇眼去~
晚安~

tsushi wrote:
google了一下 潘女士的名字
發現 其中一條日本的google顯示 這還真是熱門關鍵字耶 排第14名
重點是 發現 該女士還蠻愛申請補助金的 似乎常已自己清寒為由 ,擅長此道,所以可以拿錢的時候 不會手軟的

--------




沒錯!她的人格養成過程中
從來沒有替人著想這點
一種米養百種人,並不是要對她什麼人格追殺
只是看到之前的新聞,連小學生都懂得拾金不昧,相對這件事實在反差過大
高學歷畜牲跟高學歷分子 低學歷畜牲跟低學歷分子....她是哪一種? 那你又是哪一種?

huaqiao wrote:
原來學法律的都像召妓...(恕刪)



應該是說 學法律的原來都跟謝謝指教的先生一樣
拿了不當拿的錢 被抓到後 就說捐給基金會 但卻又被發現 該基金會也是跟自己也有關係的
只是 媒體跟網路不會追這麼緊

我要搶到2000樓XDDDDD
來這裡留個筆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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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糕~我從第一頁等到這邊
結果還是搶不到2000樓
有善心人想蓋到4000樓嗎
東方海皇 wrote:
耶,沒禮貌,人家有名有姓叫作"潘媛如(28歲)",怎可以說人家是6K女,正確來說,應該是6.3K女(21000 x 30%),所可以簡稱300女 or 300妹,雖然聽起來跟現在已經很少見的暢飲300妹很類似,但不太一樣喔,不過一樣都是見錢眼開啦..(恕刪)


東方大,您誤會了正名運動早在百樓前我已提出

應該稱呼為

轉學備取六千女

煩請撥冗更改

6k女感覺起來有污衊之嫌,人家學法的,別開玩笑,會提告喔

老話一句,高大不鳴則已,一鳴驚人...多虧轉學備取六千女,我真的才知道除了高應大外,還有專出擅用法條欺壓弱勢的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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