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ushi wrote:google了一下 潘女士的名字發現 其中一條日本的google顯示 這還真是熱門關鍵字耶 排第14名重點是 發現 該女士還蠻愛申請補助金的 似乎常已自己清寒為由 ,擅長此道,所以可以拿錢的時候 不會手軟的-------- 沒錯!她的人格養成過程中從來沒有替人著想這點一種米養百種人,並不是要對她什麼人格追殺只是看到之前的新聞,連小學生都懂得拾金不昧,相對這件事實在反差過大
huaqiao wrote:原來學法律的都像召妓...(恕刪) 應該是說 學法律的原來都跟謝謝指教的先生一樣拿了不當拿的錢 被抓到後 就說捐給基金會 但卻又被發現 該基金會也是跟自己也有關係的只是 媒體跟網路不會追這麼緊
東方海皇 wrote:耶,沒禮貌,人家有名有姓叫作"潘媛如(28歲)",怎可以說人家是6K女,正確來說,應該是6.3K女(21000 x 30%),所可以簡稱300女 or 300妹,雖然聽起來跟現在已經很少見的暢飲300妹很類似,但不太一樣喔,不過一樣都是見錢眼開啦..(恕刪) 東方大,您誤會了正名運動早在百樓前我已提出應該稱呼為轉學備取六千女煩請撥冗更改6k女感覺起來有污衊之嫌,人家學法的,別開玩笑,會提告喔老話一句,高大不鳴則已,一鳴驚人...多虧轉學備取六千女,我真的才知道除了高應大外,還有專出擅用法條欺壓弱勢的高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