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東方海皇 wrote:
2012樓哈哈......(恕刪)


2013樓

我是第一個世界毀滅還能留言的生存者!!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2014樓 愛妳一世樓
hl su3a8 wrote:
2011樓哈哈......(恕刪)
對不起各位
好像從我這邊樓就歪了

大家趕快回到主題吧




ps 4000樓是我的
oceankiss wrote:
對不起各位好像從我這...(恕刪)


快,這位大大,快說點正題,要不然會被拆掉喔.

高大動保社之聲明:


By the way,這年頭為啥大家都愛用縮寫呀,真懶得要死,那我們都改用簡體字好了,高大是哪個單位???那我也可以寫個只有我自己懂的,把5個字縮寫成2個字的"幹Y"給那位拾金不眛的300女以為嘉獎嗎?

東方海皇 wrote:
快,這位大大,快說點...(恕刪)

註記~睡覺去
明天繼續

東方海皇 wrote:
快,這位大大,快說點...(恕刪)


http://www.wretch.cc/blog/power7790/14738409

轉自高大動保社,

真的看不懂為啥護衛文那麼多,做錯了就是做錯了,

不然怎麼會造成那麼大的討論,死不認錯最白目!!

不完美天使 wrote:
我只想說 , 民法規定可索取3成報酬 , 本來的用意是鼓勵大家歸還失物 , 卻也沒叫你一定得索取不可 , ...(恕刪)


我不懂法律如何敘述!
但是若索取報酬是為鼓勵歸還失物,又說不一定得索取報酬!
那不就是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嗎?

"民法規定可索取3成報酬 , 本來的用意是鼓勵大家歸還失物 , 卻也沒叫你一定得索取不可"~ 的另一個意思不就是"也可以索取報酬"是法律許可的事情!
若百姓以道德標準來審度法律規範,那也可以說此條法律有"入人於罪"之嫌疑!
即使沒有入人於罪,那也等同幫助犯!
因為選擇可以索取報酬的人不為社會大眾所認同, 反而因此遭受大眾的譴責!
若然又有人因氣憤而出言辱罵該女,該女亦不堪受辱而提告...如此輾轉不息..大家競相為訟..此法不就如同惡法?更該早日廢除!

自己做不到就說這個社會很多人都這樣

把其他人都拉下來然後突顯自己的"真實不虛偽"

再來說其他人都只是嘴巴講講



如果是我 我不敢說我看到一定會撿

但是我撿了我就不會想拿酬勞

幫助別人看到別人開心不就是最大的報酬了嗎

iamdarlong0315 wrote:
我不懂法律如何敘述!
但是若索取報酬是為鼓勵歸還失物,又說不一定得索取報酬!
那不就是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嗎?

"民法規定可索取3成報酬 , 本來的用意是鼓勵大家歸還失物 , 卻也沒叫你一定得索取不可"~ 的另一個意思不就是"也可以索取報酬"是法律許可的事情!
若百姓以道德標準來審度法律規範,那也可以說此條法律有"入人於罪"之嫌疑!
即使沒有入人於罪,那也等同幫助犯!
因為選擇可以索取報酬的人不為社會大眾所認同, 反而因此遭受大眾的譴責!
若然又有人因氣憤而出言辱罵該女,該女亦不堪受辱而提告...如此輾轉不息..大家競相為訟..此法不就如同惡法?更該早日廢除!


回大大的問話.

Actually, it is 良心條款.

啥叫良心條款呢,意思就是說,寫給有良心的人看的條款,只是看喔,但卻用不到,為啥呢?因為有良心的人,不會硬要對方給個多少多少,老娘才要把東西還你,管你家小孩本月有沒錢吃東西,在老娘眼中,狗比人貴,屌比B大啦.

至於,萬一遇到那種小有良心,但又小有貪念的普通人,這條良心條款,告訴你的就是...孩子,把東西還人家吧,我知道妳很愛錢,那沒關係,你要是主動聯絡失主的話,可以"依法"要求相當獎勵.

再來,那萬一的萬一是遇到完全沒良心的人,東西坑去了,死也不還,也不放個屁,那怎辦,Okay,那就無關本條款了,那是刑法侵佔罪要作討論的.

中華民國刑法 第 337 條 (侵占遺失物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
持有之物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另外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該類法條給各位作比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二款规定「侵占遗忘物、埋藏物罪」,即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即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构成本罪必须有「拒不交出遗忘物、埋藏物的行为」,而其具体表现为:(1)当所有人向侵占行为人明确提出交还主张,并且举有证据证明该财物属于其合法所有时,行为人仍公然加以拒绝;(2)侵占行为人在财物所有人明碓提出交还主张时,虽承认交还财物,但随后又擅自处理了该财物,致使无法实际交还的。

本罪亦属「告诉乃论之罪」,只有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才处理;对于被害人不控告的,司法机关不能主动受理,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以上,報告完畢,我學佛,不學法,何為法,心正則無法.
這件事都會拿寒蟬效應來說了
為何之前小學生撿到錢物歸原主
怎不來說
如果說今天有人發生車禍~某人在現場幫忙
卻被傷者栽贓成是肇事者..這之後一定會有寒蟬效應
今天換成某A撿到錢物歸原主..不求回報
難道有人會跳出來說某A罪大惡極嗎?
法律只是法官拿來判刑的條文
有罪與無罪而已
鄉民們是針對道德觀來批這件事
並沒人說潘女犯了法
你可以拿啊..但也要對方心甘情願
敢拿就要有被批的心理準備
還有什麼
撿到錢 拿到警局
還是有可能被反咬一口的
萬一失主說 裡面有100萬
你該怎辦?

關要報酬什麼事?
拿報酬代表你沒偷A錢嗎?
像跛豪演的那樣
探長:為了證明我支持豪哥所以我要拿錢
瞎扯蛋
-------------------------------
現在多數都指向事主道德觀很差
有你所說的寒蟬效應 多數人說:好可怕..撿到錢會被批成這樣
如果認為潘女對..不要被批
那下次撿到錢埋沒自己的良心全部拿走吧
不要被抓到..沒人知道也沒人會批

達摩所說:貪圖功德等於豪無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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