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請【廢死聯盟】入內闡述


xieb wrote:
太棒了,民主的社會,...(恕刪)


好裡家在我們不是生在食人族(幸運),不然也會理直氣壯的說"吃人有啥不對"?

流川 風 wrote:
死刑不是唯一辦法但是...(恕刪)


是不是比較好的辦法有待商榷,想不出辦法當然以為這是唯一辦法;廢不廢死我不在意,我不讚同為人權而人權,或是民主社會即該廢死的說法,包括日本福田孝行一案,人權律師在法庭上對受害人家屬比出勝利手勢,十分愚蠢!但至少目前看到死刑並非是唯一辦法。

流川 風 wrote:
不好意思
單就這件事
不管我站在哪個角度來看
我都支持死刑
即使我本身犯了死罪
也不例外

這樣我有算站在不同角度跟立場看事情了嗎...(恕刪)


連弄清楚犯人背景都不肯怎能說已站在不同角度呢?單一個果有多少因您知道嗎?不過您應該不想知道,這對您來說或許不重要吧。

流川 風 wrote:
另外你的文字有點繞口
不是很容易理解
不過我強調一下
如果在看一件事的同時
連自己的想法也不能篤定
那還是別出聲比較好
因為立場容易反反覆覆
...(恕刪)


不用擔心,我是要突顯您話裡隱藏的矛盾;另外,篤定立場反而有看不清全貌的可能。
neomanstein wrote:
對, 你講的就是重點, 沒有人可以用合法為藉口殺人, 包括國家自己, 這就是廢除死刑的目的.
假使某甲殺了某乙的孩子, 某甲必須受自由刑, 同樣的, 某乙為了復仇殺了某甲, 也同樣必須受自由刑.
廢除死刑真正的對象從來就不是為了嘉惠罪犯, 而是為了把國家手中的劍奪下來,
死刑本身的運作邏輯就是, 假使殺0.01%的人口, 可以有好治安, 那就殺吧.
那為什麼0.1%的人口不行, 為什麼1%的人口不行, 那10%的人口呢?
死刑廢除與否是為了約束國家, 不准國家有權柄殺人, 不是為了要放罪犯一馬,
只要看看歷史就知道, 政府從來就不是什麼好東西, 夷三族, 誅九族的事情所在多有.
而是國家機器本身很容易失控, 官威到處都是, 殺人的權力幾乎是無上的.
就是因為政府也是人組成的, 所以才不准這些人有無上的權力, 如此罷了.
政府過去會失控, 現在會失控, 未來也會失控, 就是因為那是人組成的.
人面對權力會墮落, 過去會, 現在會, 未來也會, 過去有朱元璋, 現代有史達林, 未來還會有新的.
廢掉死刑就是要政府那些人搞清楚, 不要當人民是死人, 以為有權力就可以亂用.
人民可以給你權力, 也可以廢掉你, 不然有這種權力, 一定會騎到人民頭上的.
即使只有萬分之一的失控機率, 也是一樣, 只要會統計就知道, 過去一百年,
政府殺的人比較多還是罪犯殺的人比較多, 這只是兩害相權取其輕罷了.
所以給予死刑的權力, 當然會傷害到人民的自由, 因為擺明了讓政府有殺人滅口的經濟誘因,
反正出事了還可以平反, 送點納稅人的錢補貼, 這些人就是這樣想的,
大多數人民是選擇給鈔票, 然後把屁眼張開開讓政府捅, 可能是因為有快感吧, 所以還蠻開心的樣子.


錯了,你所說的,是停留在封建時代的思想.君王的權力至高無上,所以才要去奪那把劍.
現在是民主社會,所有的法律都是由人民選出的代表所制定,是有民意作基礎的,和你所
說的情境已完全不同.

死刑的運作邏輯也絕非你所說的,殺幾%的人.為什麼說這是封建時代的想法,來自於民主社會,
只要你沒有違法,沒人有權力抓你殺你,更別說是殺幾%的人.還有一個你的說法完全不通的原因
是:你以為什麼叫把殺人的權柄從政府的手中奪回?如果法律的規範可以被政府無視,沒犯罪也能
逕行逮補與殺害時,你以為這樣的政府會管你你有沒有給他這樣的權柄?

然而,基於這樣虛幻無用的想法,我們卻得坐視一個一個殺人犯被輕判,假釋後再殺更多人?這不
是嘉惠罪犯是什麼?周小弟弟命案曾嫌就是想殺人不用被判死刑,進去吃免錢牢飯一輩子,不判牠
死刑如他所願,不是嘉惠牠是什麼?這個命案甩你們的耳光甩的還不夠清脆響亮嗎?

Peace & Love wrote:
好裡家在我們不是生在食人族(幸運),不然也會理直氣壯的說"吃人有啥不對"?


提假設性的問題無用,因為你不是生在食人族,如果是的話我會很開心,因為又少了一個製造社會不
安的廢死份子.

民主社會就是多數決,如果你要覺得這樣的制度等同於食人族社會制度的話,歡迎提出您更好的見
解,提不出來的話,麻煩請你從你的食人族社會思維跳脫出來一下,正視你打算以極少數的特例
去推翻佔絕大多數的案例的不合理處.
Peace & Love wrote:
是不是比較好的辦法有待商榷,想不出辦法當然以為這是唯一辦法;廢不廢死我不在意,我不讚同為人權而人權,或是民主社會即該廢死的說法,包括日本福田孝行一案,人權律師在法庭上對受害人家屬比出勝利手勢,十分愚蠢!但至少目前看到死刑並非是唯一辦法。

我不確定你這段話想表達什麼

提日本福田孝行一案出來
又強調至少目前看到死刑並非是唯一辦法
這兩者之間有什麼關連性嗎?

Peace & Love wrote:
連弄清楚犯人背景都不肯怎能說已站在不同角度呢?單一個果有多少因您知道嗎?不過您應該不想知道,這對您來說或許不重要吧。

真的不重要
我只知道不管任何背景
無故去殺害一個人就是不對的

Peace & Love wrote:
不用擔心,我是要突顯您話裡隱藏的矛盾;另外,篤定立場反而有看不清全貌的可能

我並不擔心
如果硬要挑毛病
一段再完美的文字都可能挑的出語病或矛盾
這不代表什麼

就像我也能挑你紅字的部份

篤定立場反而有看不清全貌的可能
也可能反而看的更清楚全貌

所以其實怎麼預設都可以
xieb wrote:
提假設性的問題無用,...(恕刪)


xieb大別激動啊,我只是想說一件事可以有許多看法與質疑,這裡不是一言堂,台灣還是有死刑的社會,您也太害怕了吧...
食人族之說只是想問多數人看法一致是否等於絕對正確。

流川 風 wrote:
我不確定你這段話想表...(恕刪)


說的很清楚,廢不廢死我不在意,我不讚同人權的無限上綱和民主社會就該廢死這種空洞言論,福田孝行的人權辯護律師的做法更是深深傷害被害人家屬,典型的為人權而人權。另外"死刑並非唯一辦法"不是三言兩語就能講完,要從很多面向來看,其實多數人不是真心想知道,這裡沒有長篇大論的必要。

流川 風 wrote:
無故去殺害一個人就是不對的(恕刪)


殺人當然是不對的,這還用說,不過真的是"無故"嗎?還是因為不想了解,所以直接說"無故"呢?

流川 風 wrote:
我並不擔心
如果硬要挑毛病
一段再完美的文字都可能挑的出語病或矛盾
這不代表什麼...(恕刪)


既然怎麼預設都可以,這裡就只是口舌之爭,沒意義...
我只想說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前天看了一部電影~其中的一句對話很有感覺

老人對他說:上帝教我們要寬恕敵人

主角說:寬恕是上帝的責任~我的責任是讓他們見面

Peace & Love wrote:
說的很清楚,廢不廢死我不在意,我不讚同人權的無限上綱和民主社會就該廢死這種空洞言論,福田孝行的人權辯護律師的做法更是深深傷害被害人家屬,典型的為人權而人權。另外"死刑並非唯一辦法"不是三言兩語就能講完,要從很多面向來看,其實多數人不是真心想知道,這裡沒有長篇大論的必要。

你這樣說
我就懂了

另外
我也覺得能找出其它更有效的約束力
也比堅持在死刑上面還要更好
不過目前種種跡象來看
還是死刑比較有遏阻力
這一點也沒辦法
有權力的人如果不去改變
我們的力量也有限

Peace & Love wrote:
殺人當然是不對的,這還用說,不過真的是"無故"嗎?還是因為不想了解,所以直接說"無故"呢?

這又是一個很值得討論的點了
廢死的觀點認為
要打從根本去了解嫌犯的動機
進而去根除
可是動機有無限可能
如何一一根除?
而且在了解動機的當下
就表示可能又先失去一條或數條無辜的生命
那在這種前提下
以一種多數人都視為恐懼的約束力來降低動機發生的機會
這是必要之惡

另外若以被害人的角度來看
很多都是與加害人無冤無仇卻遭加害人殺害
這在第三人的角度上來看就算是無故殺人了不是嗎

你想站在加害人角度來解釋"無故",那是你的權利
但我不想
這世上經常都在發生兇殺案
難道我還要一一去了解那些兇案背後的故事嗎?

Peace & Love wrote:
既然怎麼預設都可以,這裡就只是口舌之爭,沒意義...

的確是

Peace & Love wrote:
xieb大別激動啊,我只是想說一件事可以有許多看法與質疑,這裡不是一言堂,台灣還是有死刑的社會,您也太害怕了吧...
食人族之說只是想問多數人看法一致是否等於絕對正確。


我沒有激動,還早呢.

假設性的問題是沒有意義的,同樣的,過於極端的假設性問題亦同.
多數人的看法一致的確不見得絕對正確,但卻是大多數人可以接受
的結果.

如果死刑是一個新的東西,絕大多數的人對於它沒有任何了解,的確
多數決會造成一個錯誤的決定被執行.(但這不代表民主政治多數決這
個制度是錯的).很遺憾的是,死刑的存在已經歷經幾千年了,民眾對其
完全無知的前題已不存在,故在這個議題裡,拿少數特例要求翻盤是沒有
任何道理的.

更何況,原諒歸原諒,不代表兇嫌取得被害家屬的原諒後就不必面對法律
的制裁(台灣是有死刑的),真的要取得諒解,被害者家屬的原諒充其量只
是家屬願意原諒了,但請別忘了還有死者這個角色.死者的原諒,加害者在
世時是永遠無法取得的,所以..抱歉了,請到另一個世界去道歉吧.

死刑的存在,一方面彰顯因果報應與天理,另一方面,很諷刺的是在告訴其
它人:生命的可貴.任何人蓄意奪取它人的生命,必將付出自己的生命作為
代價,而非只是活不下去時可以吃免錢的飯就可以打發的.廢除死刑才是真
正的不尊重生命.(當然,廢死支持者這些天兵不會這麼想,因為殺人輕判又
被放出來再殺人的案例屢見不鮮,這些廢死支持者也絕對不會認為他們該負
點什麼責任)


如果你不是受害者家屬,那你沒有資格也沒有立場支持廢死。

如果你是受害者家屬,你支持廢死,那我敬佩你。

我個人支持如果廢死的話請引進鞭刑,像曾嫌不用多,打個50下,如果身體撐不住就分次打。

再來看看哪些人敢說「我想吃牢飯所以我殺人」這種話。

老娘就是不給你吃牢飯,但我一樣讓你吃免費的醫院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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