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死刑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扣分+1

失手/自衛殺人不會被判死刑
在台灣被要被判死刑非常非常不容易的.

想當法務部長的人可要想清楚
殺錯一個了...
沒有人會幫你澄清因為當時是社會及輿論要求, 是依法行政
贊成廢死的一方都會指責是你同意執行了..
你是殺人兇手...
所有現在沸沸騰騰的聲音都會選擇沉默..
有些甚至還會說..我贊成處死的是那些該死的..是你自己瞎了眼黑了心殺了不該殺的


我贊成死刑..
但這是人性....
依法行政嘛.........


要討論廢除死刑要推動在去推....大家都有發言權....辦公投嘛....夠理性了吧....選票嘛...還有什麼比這個更中立公平的
引領國家民族從幽暗走向光明是吾等的心願 -
身為一個死刑犯
身上散發出光明是很正常的

一個真正大徹大悟的死刑犯應該會求死而不是求生

想看看要做到多沒人性的事才會被判死刑阿
給他死說不定才是心靈上的解脫


刺激1995摩根費里曼被假釋出來跟社會脫節怎麼生活
終身監禁才是折磨
黯什麼然銷什麼魂飯啊?別裝模作樣!小子!
死刑的存廢是一回事,
判刑的過程又是一回事,
人權團體萬不可把這兩者混為一談。

大家可以要求判刑的準確度,
盡可能的用證據來決定嫌犯是否有罪,
但一旦確定有罪,
就要尊重刑罰,
這才是法治國家應有的態度。
為勇於表達不同意見的人們讚嘆!


多少人能不帶情緒、政治立場、看熱鬧的心情好好"討論"這件事?要討論的不是已下台的前部長,而是整個制度面,與所謂對於"正義"的不同看法與立場,在要求少數服從多數的同時,又有多少人記得下一句是"多數尊重少數"呢?意見不同有必要詛咒別人發生什麼事嗎?那所有參與討論的每一份子也應該要親身體會才能出來說話?不過要在嘴砲區好好討論應該是緣木求魚吧,畢竟這裡崇拜的偶像是嘴砲王...




馬上就會有人開砲囉!可能會說本來就該砲一下
Piet wrote:
「世界潮流」是什麼?
沒錯,歐洲幾乎已看不到死刑的執行了,
但是這樣的「世界潮流」是建築在「基督教社會」的框架下的
這樣的「世界潮流」真的適合「儒家社會」的台灣嗎?
這是值得商榷的。


幾百年前,歐洲的潮流是把反對當時他們主流意見的人視為異端,送上火刑架~~~

幾十年前,歐洲的潮流是把他們討厭的人,包括猶太人,吉普賽人,精神病患...送到毒氣室處死~~~

他們憑什麼認為這次廢除死刑就一定做對了?
ninja680614 wrote:
日本的人權律師團說詞...(恕刪)


今天早上在新聞台看到這樣的故事!!

人權律師可以用一千個,一萬個理由去解釋那位18歲為什麼要姦殺人妻,為什麼要殺掉沒有行為能力11個月大的女嬰!!

但不代表,那位嫌犯不用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有疑慮的,本來就不應該急著執行,不過那些沒有疑慮的就.................
這邊有個疑問

人權團體以及廢死刑團體所提的誤判事件

有明確的時間和發生的人事物嗎?

如果有請舉例出來

另外一個疑點是

近5年來,因為死刑執行後才發現是誤判的案例有哪些?

別總是拿10~20年前的案子,而且還拿不出確切時間和案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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