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當法務部長的人可要想清楚殺錯一個了...沒有人會幫你澄清因為當時是社會及輿論要求, 是依法行政贊成廢死的一方都會指責是你同意執行了..你是殺人兇手...所有現在沸沸騰騰的聲音都會選擇沉默..有些甚至還會說..我贊成處死的是那些該死的..是你自己瞎了眼黑了心殺了不該殺的我贊成死刑..但這是人性....
身為一個死刑犯身上散發出光明是很正常的一個真正大徹大悟的死刑犯應該會求死而不是求生想看看要做到多沒人性的事才會被判死刑阿給他死說不定才是心靈上的解脫刺激1995摩根費里曼被假釋出來跟社會脫節怎麼生活終身監禁才是折磨
為勇於表達不同意見的人們讚嘆!多少人能不帶情緒、政治立場、看熱鬧的心情好好"討論"這件事?要討論的不是已下台的前部長,而是整個制度面,與所謂對於"正義"的不同看法與立場,在要求少數服從多數的同時,又有多少人記得下一句是"多數尊重少數"呢?意見不同有必要詛咒別人發生什麼事嗎?那所有參與討論的每一份子也應該要親身體會才能出來說話?不過要在嘴砲區好好討論應該是緣木求魚吧,畢竟這裡崇拜的偶像是嘴砲王...馬上就會有人開砲囉!可能會說本來就該砲一下
Piet wrote:「世界潮流」是什麼?沒錯,歐洲幾乎已看不到死刑的執行了,但是這樣的「世界潮流」是建築在「基督教社會」的框架下的這樣的「世界潮流」真的適合「儒家社會」的台灣嗎?這是值得商榷的。 幾百年前,歐洲的潮流是把反對當時他們主流意見的人視為異端,送上火刑架~~~ 幾十年前,歐洲的潮流是把他們討厭的人,包括猶太人,吉普賽人,精神病患...送到毒氣室處死~~~ 他們憑什麼認為這次廢除死刑就一定做對了?
ninja680614 wrote:日本的人權律師團說詞...(恕刪) 今天早上在新聞台看到這樣的故事!!人權律師可以用一千個,一萬個理由去解釋那位18歲為什麼要姦殺人妻,為什麼要殺掉沒有行為能力11個月大的女嬰!!但不代表,那位嫌犯不用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這邊有個疑問人權團體以及廢死刑團體所提的誤判事件有明確的時間和發生的人事物嗎?如果有請舉例出來另外一個疑點是近5年來,因為死刑執行後才發現是誤判的案例有哪些?別總是拿10~20年前的案子,而且還拿不出確切時間和案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