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東方海皇 wrote:
Yes, you a...(恕刪)


案情進展到哪,我都快看不懂了,還有一些前面挺潘女挺很兇的,知道潘女立場不保以後開始想向砲潘團靠攏

哀~真是搞不懂,這些人是想紅嗎?
兩邊說法相反到好像兩件事情一樣!
根本是異次元的程度……

學生的說法:http://paste.plurk.com/show/338010/
校方的版本:http://www2.nuk.edu.tw/fl/01_news/attach/12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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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S轉來的:我朋友他就是在那間派出所當警察全程他都在旁邊 以下是他的說法

蘋果還沒來之前,講話的嘴臉跟態度~不知道書都讀到哪裏去. 蘋果一來,態度大轉變~馬上說要捐給學校的動物保護社. 人在台北~學校在高雄~晚上11點多就拿著收據來派出所說要給掉錢的婦人她說『這個可以拿去抵稅』
當時我就在旁邊~快氣炸了~捐錢做公益是好事但人家是生活困苦~你自己不會拿錢出來捐喔~ 今天早上有一名男子看到了新聞馬上跑到派出所說願意捐出六千元給掉錢婦人~ 但被婦人婉拒了~社會上有心的人還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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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有一方在說謊啊~
太無聊了


老天爺阿

過去我遺失了數萬元

撿到的人能還我3成嗎??


連鑰匙也不還我,印章也不還我

法律說會給3成

我給你7成好嗎!


拾獲者請聯絡我,錢都拿去也無所謂

我幫我爸保管的印鑑請還給我吧!@!


我在哭腰啦!!!!


沒天良沒心肝

撿到錢包不送警局


到底法律管不管用 啊


應該先請警局扣7成給你


麻煩你我的金庫鑰匙

還有印鑑章


該給人家的我都給了


為何不送去警察局招領啊!

住在不義之島

真是連警局都不跑一下嗎

你很幹警察沒錯

但我也是

我皮包上有手機電話

你可以撥啊

有兩次在公共場所遺失鑰匙包

裡面的現金我都全額答謝拾獲人

我撿到的財物共超過50萬也都送警局

連開車撞壞我的車的人,我從來都沒叫人家賠過

還有人莫名奇妙叫我賠償

世風日下 戰爭將至的前兆

這社會變了

我真幸運

能活在這不義之島

感謝大家撿到錢不還我

還是零分 wrote:
書讀越多..應該是越要懂更多事..結果:連基本的道德人情多不懂,不知道書都讀到哪去了。



我人撿到你唯一的財物

還幫您 安全送到派出所


法律規定的酬勞,該給的還是要給


假設如果有人跌在鐵道上救他的話可以分被救者3成財產


你說正常情況下被救者會不高興付這3成酬金嗎?



這社會搞到現在

...



變成完全無人願意出手相救







該給的還是要給



不要當小氣鬼



快樂的鼓手 wrote:
我人撿到你唯一的財物
還幫您 安全送到派出所
法律規定的酬勞,該給的還是要給
假設如果有人跌在鐵道上救他的話可以分被救者3成財產
你說正常情況下被救者會不高興付這3成酬金嗎?

這社會搞到現在
...
變成完全無人願意出手相救


你的價值觀就是這樣?
要不改天換人肉搜尋你然後讓你父母和親友看看你的價值觀?
然後你在看看你這套說法是不是符合社會大眾的期待?

反過來問你, 如果你被車撞了,生命垂危, 仍有意識但無法自行就醫,
每個經過你的都先問你一句: 給財產3成否?再決定要不要救你
你也如你所說, 不小氣, 讓對方救你前先拿出手機錄影存證, 慢慢開始錄影功能, 確定你點頭答應. 然後途中不幸.. 但依法他有出手救你, 只是你撐不住了, 所以他仍有權接收你財產3成...
懶得後面假設情境了..
所以這就是你所期待的社會?
請告知你的資料吧, 我相信很多人想認識你.

你這樣的價值觀如何被造就出來, 我不確定, 可是你的想法會影響你周遭的人, 最後報應在你身上.
水番女之所以會被公幹, 就是他是偽善者, 他在這事件整個過程中的行為態度並不是像他自己在電話中說的他做的是好人好事, 你到底懂不懂這版上多數人希望的社會是怎樣的社會?因為大家都知道這件事情有可能發生在自己身上但不希望遇到另一個水番女! 一個自視甚高的高知識卻低道德的狗夥伴.

Carlos929 wrote:
你的價值觀就是這樣?

要不改天換人肉搜尋你然後讓你父母和親友看看你的價值觀?

然後你在看看你這套說法是不是符合社會大眾的期待?



反過來問你, 如果你被車撞了,生命垂危, 仍有意識但無法自行就醫,

每個經過你的都先問你一句: 給財產3成否?再決定要不要救你

你也如你所說, 不小氣, 讓對方救你前先拿出手機錄影存證, 慢慢開始錄影功能, 確定你點頭答應. 然後途中不幸.. 但依法他有出手救你, 只是你撐不住了, 所以他仍有權接收你財產3成...

懶得後面假設情境了..

所以這就是你所期待的社會?

請告知你的資料吧, 我相信很多人想認識你(恕刪)



我比較想認識你 你的資料幹嘛不留

lsypopo004 wrote:
我比較想認識你 你...(恕刪)


別再這打這種無意義的嘴砲..回文是不希望有他這種想法的人太多.
如你要繼續你這種無意義回文 自便.

lsypopo004 wrote:
我比較想認識你 你...(恕刪)

就不爽要多數暴力了咩
潘婆有二件事要事蹟,值的討論

1自稱家境還不錯在校期間,申請搶救失學計畫」學生生活補助申請,相對也搶的真正需要的同學
(在校期間出次出國,可證家境還不錯不假)

2拾獲貧婦2萬元, 女堅索3成,看的案一,很難潘婆說的是實話!


6000元 ,要的就要的,就算的!!
快樂的鼓手 wrote:
變成完全無人願意出手相救

...(恕刪)


原來這社會變成了救人還要拿謝金~~~~~~~~~~~~~~~~~~~~~~

在某些人心理,沒謝金,沒好處,就不想救人,不想幫人了


快樂的鼓手 wrote:
過去我遺失了數萬元

撿到的人能還我3成嗎??


連鑰匙也不還我,印章也不還我

法律說會給3成

我給你7成好嗎!

...(恕刪)


就算過去有那三成的規定,你那十成一樣拿不回來

踫到"小人",踫到"無賴",他們想a掉你的錢,就算法律規定七八九成謝金,他一樣不會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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