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飛天小葉 wrote:
沒想到大家這麼認真,...(恕刪)


你LAG了 這個N樓之前就有人PO了
最近被回收的文章越來越多是怎樣= =

klaussshoestring wrote:
也未必是1:99你覺...(恕刪)



應該只有 0.000001%吧

klaussshoestring 您是那一個比率的呢?
飛天小葉 wrote:
沒想到大家這麼認真, 可以蓋到這麼高,
這年代, 新聞講的能信嗎???
宣染, 誇大, 不實是一貫的技倆,
不然怎麼賣錢, 怎麼讓讀者爽
多看看其他資訊吧
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60076&snA=712779&locked=F&tnum=187&snAjudge=C&page=10

一開始是有可能,可是當一件事情受到大家高度關切時,
你是新聞的老闆,你會繼續宣染, 誇大, 不實.....??!
拿你自己的工作來開玩笑??
要貪就貪全部,撿到錢占為私有,沒被抓到就當好運被抓到自行負法律責任,送交警局代表不貪錢財,為何還要用可笑的法律條文來拿3成酬勞不感覺很噁心嗎?

閨蘭葩卉 wrote:
好好好好好

人家高學歷低道德、愛錢沒品不要臉

丟完石頭、吐夠口水之後

麻煩拿張鏡子

照照自己的嘴臉

看看各位滿嘴的

同理心

三個字

自己到底長在哪裡?

文明社會,滔天大罪,十惡不赦,也有個三審定讞吧?

就事論事,真的很難嗎?

這樣無止盡的羞辱別人的人格、父母、社團、學校,

我們自己的嘴臉就顯得比較清高了嗎?

人非聖賢

孰能無過

各位聖賢

夠了,好嗎?

那你的嘴臉又是怎樣??

還不是進來砲轟大家,有嘴說別人,沒嘴說自己

對了~我不是聖賢,所以無法回應你好不好的問題
恩,你說的算~~~!!!!
閨蘭葩卉 wrote:
人非聖賢
孰能無過
各位聖賢
夠了,好嗎?...(恕刪)


聖賢不多發言,有過之人豈知自己有過,況起目前有過之人也沒有要改過的意思不是。

(聖賢)是隨你的話說的,可沒人敢自居。況起我也認為潘女拿錢無(過),只是沒"良心"(善良的心)。

對於社會不義之事若都沒有聲音批判,這個社會只會更可怕,做不義之事的人會更肆無忌憚的妄為。
那些索賄的司法官
面對媒體時
都能夠保持緘默了

一個微不足道的法律系畢業生
何須為了合法行為
去向鄉民解釋??

鄉民也未免太高估自己的地位了
那些把人家人肉搜索出來的鄉民
是否也應該公布自己的身家資料
尋求個武器對等吧

何況 這只是單純的個人行為
卻一路牽扯到學校 科系 爸媽 乃至於祖宗八代
還有一些根本完全不相干僅僅是同讀法律系的人
現在是流行誅九族就對了啦

對潘女的行為感到遺憾
但對於一些鄉民的行為
卻感到更加噁心

道德已不再是自省的規律
而是拿來壓迫他人的工具

台灣的教育 確實是需要改革了

飛天小葉 wrote:
沒想到大家這麼認真,...(恕刪)


你的重點?

閨蘭葩卉 wrote:
好好好好好人家高學歷...(恕刪)


咦..放大絕??

各方朋友,社團所拿出來所謂的證據.破碇那麼多..又解釋不清楚

就像陳公子事件的翻版

有拿就有拿...直說就是了咩

hugobossxzy wrote:
道德已不再是自省的規律
而是拿來壓迫他人的工具

台灣的教育 確實是需要改革了...(恕刪)


法律已不再是自省的規律
而是拿來壓迫他人的工具

台灣的教育 確實是需要改革了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0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