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aristocracy wrote:
用自訂的標準去批判別人,
怎麼看都很可笑。...(恕刪)


那你現在在批評誰??

是不是也很可笑?
AM TSR/BF PR/BIRDY Ti/BIRDY Capreo/BROMPTON M6L/DAHON PSL/DAHON Jxp/DAHON III
這件事讓我想起來一個心理測驗,內容有:女的要由A地坐船到B地找病重的男友,甲船家知道女的急著過河,便開天殺價收1百萬,女的沒錢找乙船家,乙船家趁人之危要求女的陪上床.......(省略......)請問你覺得那一個比較無恥...

有些人,他只要求自己沒有犯法就OK啊,卑鄙無恥的大家可拿他怎樣,就只能罵啊,
所以就有人會盡量把法律唸透,遊走法律之間,把卑鄙行為合情合理合法化,你奈他何嗎?
他自己爽,但人家不爽不然怎會找上記者讓大家評評理,他一樣可以把錢吞下去,不犯法啊又怎樣?

閨蘭葩卉 wrote:
閨蘭葩卉 wrote:
好好好好好
人家高學歷低道德、愛錢沒品不要臉
丟完石頭、吐夠口水之後
麻煩拿張鏡子
照照自己的嘴臉
看看各位滿嘴的
同理心
三個字
自己到底長在哪裡?
文明社會,滔天大罪,十惡不赦,也有個三審定讞吧?
就事論事,真的很難嗎?
這樣無止盡的羞辱別人的人格、父母、社團、學校,
我們自己的嘴臉就顯得比較清高了嗎?
人非聖賢
孰能無過



拜託一下, 你口中說的同理心對我們來說是建立在: 同樣的事情今天如果我是失主, 我希望能遇到拾金不昧的人, 而不是建立在一個:
申請清貧助學佔住名額, 卻還能出國四處閒逛秀在部落格的人.
仗著多讀幾條法律, 盛氣凌人跟人民保母嗆聲說要回去問老師的人.
事情見光了, 電話中還裝得多委屈說自己是好人好事的人.
越鬧越大了, 借動保名義弄了一張怪收據是連動保社自己都說沒有收到錢的人.
重頭到尾不見本人, 只會看著一堆跟他一樣價值觀扭曲的親朋好友出來發聲說他是行為多麼正確的人

別嚇我, 你該不會是要我跟這種人有同理心吧?

我沒認為自己多清高, 但是我知道俗語有一句話:細漢偷挽匏,大漢偷牽牛.
要當律師, 想當法官, 這些職業本身就有很多特權且無法被有效監管, 本來對自我要求和社會對他的個人行為標準就比其他人高.

當我知道一個還沒當上青天就知道用法條來欺負平民, 我能自我想像他當上後會做出啥事情嗎?

小神仙 wrote:
這件事讓我想起來一個心理測驗,內容有:女的要由A地坐船到B地找病重的男友,甲船家知道女的急著過河,便開天殺價收1百萬,女的沒錢找乙船家,乙船家趁人之危要求女的陪上床.......(省略......)請問你覺得那一個比較無恥...



我覺得那條河最無恥...

水晶骷顱 wrote:
在你的觀念中就是要有...(恕刪)


亂了套了...
沒想到發了狀況劇還要自己演一遍...
看來我的作文能力需要加強...

根據我們所受的道德教育...
由於不是自己的東西就不要撿...
所以看到路上有掉的東西...就不要起惡念去撿...
如果掙扎了忍不住去撿起來...那麼就不要去打開...
打開了...知道裡面有值錢的東西...那麼就不要把它占為己有...
乖乖把它送到警察局...
如果失主堅持要給紅包...不是不能收...
就一切隨意就好了...

若是要依法來講...撿東西的那一霎那...
理論上侵占的行為應該就已經隨身附上了...
送到派出所不過是一種自首的行為而已...
失主的紅包還算是雙手奉上犯罪所得送給拾獲人咧...

這樣解釋可以吧?

東方海皇 wrote:
我覺得那條河最無恥....(恕刪)



無恥的是管那條的政府竟然沒有造條橋讓民眾還要坐渡輪

是這樣嗎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小葉綠茶 wrote:
所以看到路上有掉的東西...就不要起惡念去撿...
如果掙扎了忍不住去撿起來...那麼就不要去打開...


說得對極了,我曾經在路上撿到一個中等尺寸的包包.

本以為裡面可能裝滿毒品or美金.

但打開一看...

Holy Cow...一個砸爛的洋娃娃,一把斷掉的梳子,還有一面摔破的鏡子.....這是.....詛咒!!!!!!!!!!!!!!!!!!!
handful wrote:
所以閣下的意思是,如...(恕刪)

怎麼有人挖這麼大的洞給自己跳, 真是慘
小葉綠茶 wrote:
根據我們所受的道德教育...

由於不是自己的東西就不要撿...

所以看到路上有掉的東西...就不要起惡念去撿...

如果掙扎了忍不住去撿起來...那麼就不要去打開...

打開了...知道裡面有值錢的東西...那麼就不要把它占為己有........(恕刪)



這一點你應該去問問妳們老師怎嘛教的

我們老師教我們的是撿到東西要送到警察機關

因為掉東西的人一定很著急


而且要拾金不昧不可以要求索取任何報酬

這是做人的基本道理




十年教改再改啥咪


看來要叫教育部長踹共了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水晶骷顱 wrote:
對不起我是市井小民

長輩們都對我說

不義之財不能貪

拾金要不昧

還有小孩教育很重要


我發現某些人 好像跟我們生活在不同國家 不同年代

不義之財 不能貪

這事基本上 從小時候老師 父母親 都會教導 就算沒教 一些故事書 或是電視劇 也都有類似的劇情

貪心的人 都沒有什麼好下場

這些都在告誡我們別犯這個錯

怎麼會有一堆人 扯東扯西 扯法律 扯道德觀

今天說白一點 撿到東西 只要歸還 沒有貪念的話 今天就沒這事發生了~
最近被回收的文章越來越多是怎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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