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水晶骷顱 wrote:
法律已不再是自省的規律
...(恕刪)


你確定某些鄉民有拿法律來自省嗎??

今天潘女拿那三成至少還有法律依據
鄉民一整路把人家爸媽都拉下水
是有什麼法律依據??
還是說這叫什麼道德??

要求潘女踹共
又有什麼法律依據??
道德難道讓你如此膨脹自己??

甚至連人家高雄大學的學生
根本連潘女是誰都不認識
也有人要去批評
又有什麼法律依據??
道德沒教你就事論事??

要拿道德來約束自己
是一件高尚的好事

但如果要拿道德來強迫他人
先看看自己在法律上夠不夠資格


東方海皇 wrote:
說得對極了,我曾經在...(恕刪)


還好不是撿到紅包 那你就要當姑爺了
最近被回收的文章越來越多是怎樣= =

閨蘭葩卉 wrote:
好好好好好人家高學歷...(恕刪)


同理心? 請問潘女有同理心嗎??
原來討論是非道德就是聖賢啊??
好一個高帽子!!
你乾脆叫大家閉嘴不更快??
hugobossxzy wrote:
你確定某些鄉民有拿法律來自省嗎??

今天潘女拿那三成至少還有法律依據
鄉民一整路把人家爸媽都拉下水
是有什麼法律依據??
還是說這叫什麼道德??

要求潘女踹共
又有什麼法律依據??
道德難道讓你如此膨脹自己??

甚至連人家高雄大學的學生
根本連潘女是誰都不認識
也有人要去批評
又有什麼法律依據??
道德沒教你就事論事??

要拿道德來約束自己
是一件高尚的好事

但如果要拿道德來強迫他人
先看看自己在法律上夠不夠資格

所以說,你正在看不起各位鄉民的手段,也是等同於我們看不起潘女的手段

有嘴說別人,沒嘴說自己??

你法律夠不夠資格來批評鄉民??
恩,你說的算~~~!!!!

styxking wrote:
今天說白一點 撿到東西 只要歸還 沒有貪念的話 今天就沒這事發生了~


就是嘛,笨死了.

撿到錢送警局還可以打扮的美美 or 帥帥的上新聞讓記者採訪.

一個運氣好,就被發現拉去出唱片了,這樣有何不好.

虧還是財經&法律....老師都沒有教過何為機會成本嗎?老師在上面教課,潘姓婦人是忙著在下面帕秋慶嗎??

就只是為了6000塊,不值啦.

styxking wrote:
還好不是撿到紅包 那你就要當姑爺了(恕刪)


就是因為裡面都沒有紅包,所以我感到很不爽呀....

不過裡面有一撮頭髮啦...

hugobossxzy wrote:
你確定某些鄉民有拿法...(恕刪)


因為連法律都制裁不了這些只會拿法律來欺壓不懂法律地是井小民


當然要用輿論來制裁他

連她的父母都管不了當然要讓大家來管囉

因為人民厭惡那些知法玩法的所謂專業人士起而用輿論制裁


沒錯呀

不然為何每次電視那些做錯的最後父母親都要出來開記者會道歉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大家都在討論如果潘女拾到錢獨吞不接電話,李婦損失更大,
但是看到高雄大學之前聲明稿,發現潘女拾到錢同時,和一位蔡依寧同學在一起,

所以没法獨吞?
蔡依寧同學是否可出面作證該事件到底誰在譭謗

親友上網發佈假消息亦可屬譭謗

查緝中


東方海皇 wrote:
潘姓婦人是忙著在下面帕秋慶嗎??


這句話我有意見 女的怎麼"怕秋槍"= =?
最近被回收的文章越來越多是怎樣= =
東方海皇 wrote:
為啥看到落單正妹就一定是要想對人怎樣呢?

你沒有錢嗎?你不曉得有個地方叫作KTV Club嗎?錢付到哪裡,服務就到哪裡,看是要全套,半套,還是沒有套...都嘛有的呀.

以前有法律,現在有法律,可預見的未來也有法律!

我有依法律自律的能力,
更不會觸犯法律,
足以讓我抬頭挺胸生存下去,
這樣就夠了!

至於更高的道德標準,
我心情好就遵循一下,
心情不好就當它是屁,
這樣的答案你滿意嗎?

另外,你從小到大不曾對異性有非分之想?

若是,容我稱呼你一聲聖人!要不然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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