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東方海皇 wrote:
便於攜帶型的...針...(恕刪)



我也不想被針刺
hugobossxzy wrote:
你確定某些鄉民有拿法...(恕刪)


潘女拿取3成,没有問題

見報導再捐錢,没問題

聲明當日捐錢,但次日才捐,真的也没問題

問題是
1.潘女及親友發布李婦大和解、警察搞不清狀況及說警察說謊,有問題(處理中)
2.高雄大學未經全面查證,發布新聞稿,成立專案小組後迄今未出面全盤托出,有問題(教育部處理中)
3.高雄大學動物保護社收捐款,有問題(處理中)

其中潘女及親友發布李婦大和解、警察搞不清狀況及說警察說謊,最有問題
所以今日新聞網已將李婦大和解、警察搞不清狀況之報導,強調為潘女同學所稱


那一位潘女同學,請準備
下一位,蔡依寧同學,請準備

hugobossxzy wrote:
輿論???有時也是暴力吧!!!
以暴制暴 卻拿道德當掩護
偽善至極...(恕刪)


當人民對於某些只會知法玩法的所謂專業人士當法律制裁不了她的時候


唯有使用輿論來於以制裁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468111 wrote:
那一位潘女同學,請準備
下一位,蔡依寧同學,請準備
(恕刪)


蔡同學真是叫作蔡依寧嗎?

會不會其實是蔡閨咧...

來人呀,給她搜下去....

傳犯婦蔡氏...

小葉綠茶 wrote:
是30%...阿不過...(恕刪)

jackelhou wrote:




只能要十分之...(恕刪)


敢要就要狠一點呀

三分之一才夠維持一個社團嘛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aristocracy wrote:
以前有法律,現在有法...(恕刪)

可笑!

有法可遵循即可,人生就滿足,不視情理,心中無德,那又何來此地高聲喧嚷自己獨善其身的自私跟沒有人性?

法律是最低標準,現在大家是拿更高的道德,跟法之所生根源~情與理,來質疑,那有什麼不對?

大家都矯情,只會說別人...?!
那試問,說人的哪邊說錯?被說的又哪邊可被接受?錯誤的事實,有因為說的人怎樣而改變嗎?

法律規定就是權威?!
是啦!那從現在起,中華民國全部的法律不用再檢討是否需要修改,良法是法,惡法亦法,照法律做就對了........?!

非分之想?!
誰沒有?但看"想的"跟"做的"一不一樣!
不然照某人邏輯,看到喜歡就上,大家不都表兄弟啦?
管妹...是誰啊?

styxking wrote:
但是我看白冰冰 葉全...(恕刪)


你被壓過?


我只有見過鬼打牆

在01上面看到的



而且還很多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小葉綠茶 wrote:
是30%...阿不過...(恕刪)



不知道是你的作文能力有問題 還是我閱讀能力有問題

是有感覺你像支持30%的


不過這件事 不用說要支持哪邊

就依自己的觀念 跟整個事件的始末來判斷就好
最近被回收的文章越來越多是怎樣= =

hugobossxzy wrote:
難道我有要求鄉民踹共??...(恕刪)


你當然可以要求呀

但是根據骨頭的了解


很多要約鄉民踹共的很多都只會在螢幕前面蹌蹌而已

還有些要約人踹共地還給假資料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水晶骷顱 wrote:
你被壓過?我只有見過...(恕刪)


被老婆壓 算不算?(還好我老婆不上01XD)

說真的現實中還真的沒遇過鬼打牆

自從在01混之後 發現這裡真的鬼很多
最近被回收的文章越來越多是怎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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