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thonykang wrote:
自己都說民意不贊成廢死刑,自己也沒簽過任何一個死刑,自己也說要準備廢死刑
要不要簽都是法務部長自己可以決定的
...(恕刪)
又是一群對法律不了解之人在瞎起哄的回覆,
你們知道民國94年有修訂一個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的法令嗎?
裡面規定執行死刑需備之條件,
以妥慎審核死刑案件之執行保障人權,
王清峰如果未依此規定而未執行或執行死刑都是違法,
一切需依法辦理,
以求謹慎,
如蘇建和案當初即任意處刑,
是否將造成有人枉死,
我認同死刑須慎重,
且如在有相關配套措施下,
我願意接受廢除死刑。
現今44位死刑犯是否都符合民國94年1月12日 修正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之規定條件,
而可以由最高檢察署陳報法務部核准死刑執行,
法務部亦須依此辦法審查通過後始可核發死刑執行令,
如部長於通過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之條件後仍依個人意志拒絕核發死刑執行令,
我即認為其瀆職,
但如其為依法辦理,
我即不能說其有錯。
廢不廢死刑我認為執政者可以推動,
但需考量社會民眾觀感,
因為法律修訂須經立法院同意,
所以我認為以現今環境應不可能通過。
至於有人說換政黨,
如是換另一在野最大黨,
結果一樣,
因他們也主張廢除死刑,
且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也是由其執政時修訂,
讓現今執行死刑如此曠日費時。
至於一報還一報之死刑觀念是否適當,
本人尊重多數之意見了。
擔心無法嚇阻犯罪,
及如被侵害無法充分滿足報復之心態,
還有大家不能接受用自己繳的稅金去養一個罪大惡極之人。
我曾發主題要求法務部長盡速簽死刑執行令,
我本以為是法務部長故意不簽死刑執行令,
但發現於民國94年1月12日修正之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中之規定,
讓死刑要執行前有很多程序要走,
以避免枉死案件發生,
當然部長本身之廢除死刑之主張也有影響,
但畢竟這是法令(其實是行政命令),
所有執法人員都須遵守,
所以讓40多名死刑犯暫免一死,
現今暫免一死對上述死刑犯是一種煎熬還是希望,
我無法判斷。
我希望大家想想以下之問題,
再來決定是否要廢除死刑。
1、現在有死刑有人會害怕死刑而不重大惡性犯罪嗎?
2、重大惡性之人會因為知道無死刑而更加猖狂犯罪嗎?
3、死亡及一輩子失去自由哪一個對罪犯更有懲罰之效果?
(前提是不能假釋及強制工作所得賠償受害家屬甚至終身只能單獨監禁,不得與人接觸)
4、死刑之目的為將罪犯永久與社會隔離,終身監禁不也是相同之方式,
大家會認為花稅金養一個禽獸不合理,
但是花錢請保全將犯罪阻擋於門外與用稅金請監所人員將犯罪的人永遠隔離社會有何不同?
5、現今所有審判制度及鑑識科技、警方偵辦技巧,是否可絕對保證無冤獄之可能?
扣除冤獄
也就是指事證除於未明之事件
這些可暫不執行
那嗆法官要殺法官的的那位
和最近殺母、殺婆婆、殺老公的
可以先執行一下嗎
1、現在有死刑有人會害怕死刑而不重大惡性犯罪嗎?
當然不會
2、重大惡性之人會因為知道無死刑而更加猖狂犯罪嗎?
可能
3、死亡及一輩子失去自由哪一個對罪犯更有懲罰之效果?
(前提是不能假釋及強制工作所得賠償受害家屬甚至終身只能單獨監禁,不得與人接觸)
活著就有希望XD
誰知到時人權團体又搞什麼花招
全世界都癈除死刑的一天
代表他們無事可做
又得搞些新的
癈除終身監禁
理由從舊~~如果是冤獄怎辦??
有些根本就事證明確
當事人也說是他姦殺的
就是不判死
是怎樣啦
4、死刑之目的為將罪犯永久與社會隔離,終身監禁不也是相同之方式,
大家會認為花稅金養一個禽獸不合理,
但是花錢請保全將犯罪阻擋於門外與用稅金請監所人員將犯罪的人永遠隔離社會有何不同?
法警就算不執行死刑還是存在的
寶貝XD
5、現今所有審判制度及鑑識科技、警方偵辦技巧,是否可絕對保證無冤獄之可能?
那把人關一輩子 就和冤獄無關XD
更沒人權是吧???
到時死刑癈了就變吵這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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