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法官到底怎麼了 是不是該作智力測驗了 都在風頭上了 還來個烏龍判例

gofy6848 wrote:
哈!哈!這下精采了,...(恕刪)


所以呢?

重點是?

gofy6848 wrote:
一竿子?指的是...你/我/sillyfish2050嗎?
一船人?指的是...法律人嗎?

基本上
個人是很反對這種貼標籤的行為~
就像我前面問的:法律人、理工人怎麼定義?
你所謂理工跨行法律者
究竟念理工的心力時間比較多?還是念法律的心力時間比較多?

我不能代表法律人也不會自稱法律人
但我不能認同你指著法律人罵
gofy6848 wrote:
閣下要不要翻翻Group Theory?
壓根兒即無須諸如簡單計算之類的代數,
惟獨僅僅須要空間組合,
把數學本身抽象化,去探究群的基本結構元素,運算元…相關特質等等!
再回頭審度閣下所謂之:
「有興趣自己去翻翻法理學和法哲學相關書籍
再來說艱澀不艱澀~」
台灣攻讀法律系者,就讀高中時,絕大多數皆係緣由無法作嚴謹邏輯抽象思考,怠於煩瑣複雜之反覆辯正!
否則,何以一流高中Top of top學子皆以醫學系/電機系為第一志願??

說到底
你根本沒翻過法理學就可以直言很簡單?
講白一點
你可能連法理學內容是什麼都搞不清楚
法理學基本上已經偏向哲學
難道你覺得哲學很簡單?不需要嚴謹邏輯抽象思考?

一流高中Top of top學子皆以醫學系/電機系為第一志願?
上句是誰告訴你的?
法律系不也是第一志願?
很多(台大)法律系學生從小到大的求學歷程都是名列前茅
高二分組前的成績不見得比後來選自然組的學生差
別以為選念社會組就都沒有實力念自然組

其他段落懶得再貼
如果你的觀念就是自然組都比社會組強
那是不是也可以說念三類組的也都比二類組的強?

最好是念了自然組
腦筋、資質、出路、所得、成就、社經地位都比選擇念社會組好
呵呵~

至於你列了一串名單
是要比什麼?名氣?財產?社會影響力?還是其他?
偏偏很多人瞧不起念法律的
選舉時卻又愛選
結果你名單內的人物很多還不是被念法律的管XD

最後
關於跨行的現象前面也解釋過了
舉個例子做對照
社會系跨法律系考上律師的不少
法律系跨社會系考上社工師的相對少
所以照你的觀點
是不是社會系學生素質應該比法律系學生高?
PS.
我是覺得術業有專攻~
站上若有社會系學生請見諒


Deray Xu wrote:
轉當民意代表靠嘴巴真的不少.
至於法律轉跨理工, 不是有沒有誘因的問題 (你也說有轉其他領域 可見不是誘因問題)
空洞的言論打高射炮是不對的, 本串的專家法律人有告誡各位, 如果你要反駁請舉證.

考得上律師、司法官的人
請問跨理工領域能幹嘛?誘因在哪?
難道辭掉司法官、放下律師執照去科學園區應徵工程師?
別鬧了~
唯一的誘因大概只有"智財法務部門"
兼有理工和法律背景的確在這塊比較吃香但也並非絕對~

至於跨政、商領域的誘因
政治就不說了
"商務"律師總聽過吧?
CUBE0125 wrote:
所以呢?
"酸"完法官又能怎樣?...(恕刪)


參考一下對岸人民的作法怎樣。

刀斬法官 人肉炸彈復仇頻生

01/06/2010 湖南永州市一名郵局保安隊長持一支衝鋒槍和兩支手槍,闖入零陵區法院,用槍掃射致法官三死三傷後,吞槍自盡

18/05/2010 深圳男子鍾某自製炸彈放置深圳中級法院門前花盆引爆,幸無人傷亡,事後鍾被捕

14/10/2009 貴州遵義市一男子持匕首闖入中級法院,連環刺殺致一名法警死亡、三名工作人員受傷

06/01/2006 甘肅民樂縣農民錢文昭不滿法院對其兒子命案判決不公,身綁炸藥到法院引爆, 5死 22傷,包括縣委副書記、縣工委副書記、法院院長等

05/04/2006 四川廣元殘疾人士夏玉開因不滿法院判決其經濟糾紛案,在中級法院引爆炸藥,與一名法官同歸於盡

25/02/2005 湖南永興農民黃運財因不滿法院對其兒子工傷賠償判決,自製禮品炸彈寄縣法院,一名法官被炸死、兩法官重傷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k2 wrote:
參考一下對岸人民的作...(恕刪)

期待你成為揭竿起義的先烈~

ps.
開個玩笑
我可無意煽惑他人犯罪喔~
換個角度想

法官判出違反多數人想法的判決,是否就是"不客觀"呢?


因為 多數人的主觀=客觀



才會有現在的局面

但民主治度不就是多數人的意見嗎,即使是法律也是

立法委員也是多數人選出來的

法律也是多數立委通過修定的
keypower wrote:
因為 多數人的主觀=客觀.(恕刪)

多數人都有在法庭上嗎??

看電視新聞及報紙報導的判決
會不會太草率??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怒濤爆裂 wrote:
多數人都有在法庭上嗎...(恕刪)

如果要看多數人在法庭上 大部分誤判機率大概會暴增
看看PTT上面的一堆流言蜚語 沒證據都能你一言我一句的批判人
站上法庭 枉死率大概是增加300%
剩下沒問題大概是這種很明顯的
人民如果這麼理智 何須檢察官和法官?

雖然立委是多數人選的 但是台灣選舉像廟會選完根本也沒再關心作不作事
所以這些充滿漏洞老掉牙法條到現在都沒修
法條就是這樣寫這樣模糊 法官也無可奈何
如果說1個法官判出來 可以說那位法官搞不清楚狀況 智力有問題
3個法官判出來 還好幾次都是如此 總不能說3個都有問題吧?

踢掉法官一點意義都沒有
如果他的判決有其法條依據 那就沒問題 剩下就是檢討修法
要不然美國何必弄個潔西卡法 直接踢掉法官就好了
人民真的該去關心關心你們選出來的人有沒有在做事
91年就發現法條有問題了 到現在99年3歲女童案依舊如此判?
不修法再過10年 還是一樣的問題
人民發完了氣 該去看看事實如何?
自己都說台灣是法治國家 卻不尊重法也不去維護法也不重視修訂法 哪來法治國家可言?

好吧 如果認為法官有問題踢掉法官
那怎麼知道下一個法官不會有問題
還是民眾需要再10年的時間去檢驗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sillyfish2050 wrote:
所以呢?

重點是?

詹姆士‧卡維爾(James Carville),曾任柯林頓(Bill Clinton)的競選經理,
「笨蛋~問題出在經濟!(It's the economy,Stupid! )」則系出其口.

同理可證:
笨蛋~問題出在YY!(It's the YY,Stupid!)」
如此這般......
時序至此,
即便回歸開版版主提問:
「台灣的法官到底怎麼了 是不是該作智力測驗了 都在風頭上了 還來個烏龍判例」
答案不是更早已深植在所有聰明人的腦海深處?!

準此,答案呼之欲出!
不就再清楚不過的了?

CUBE0125 wrote:
基本上
個人是很反對這種貼標籤的行為~
就像我前面問的:法律人、理工人怎麼定義?
你所謂理工跨行法律者
究竟念理工的心力時間比較多?還是念法律的心力時間比較多?

我不能代表法律人也不會自稱法律人
但我不能認同你指著法律人罵

自憐者不是時有自卑,
抑或自大之舉?
惟未知閣下暨版上諸位看倌以為然否?
CUBE0125 wrote:
說到底
你根本沒翻過法理學就可以直言很簡單?
講白一點
你可能連法理學內容是什麼都搞不清楚
法理學基本上已經偏向哲學
難道你覺得哲學很簡單?不需要嚴謹邏輯抽象思考?

一流高中Top of top學子皆以醫學系/電機系為第一志願?
上句是誰告訴你的?
法律系不也是第一志願?
很多(台大)法律系學生從小到大的求學歷程都是名列前茅
高二分組前的成績不見得比後來選自然組的學生差
別以為選念社會組就都沒有實力念自然組

其他段落懶得再貼
如果你的觀念就是自然組都比社會組強
那是不是也可以說念三類組的也都比二類組的強?

最好是念了自然組
腦筋、資質、出路、所得、成就、社經地位都比選擇念社會組好
呵呵~

至於你列了一串名單
是要比什麼?名氣?財產?社會影響力?還是其他?
偏偏很多人瞧不起念法律的
選舉時卻又愛選
結果你名單內的人物很多還不是被念法律的管XD

最後
關於跨行的現象前面也解釋過了
舉個例子做對照
社會系跨法律系考上律師的不少
法律系跨社會系考上社工師的相對少
所以照你的觀點
是不是社會系學生素質應該比法律系學生高?
PS.
我是覺得術業有專攻~
站上若有社會系學生請見諒

有些係社會制度使然!
準此,從而台灣整體國家社會命運藉此,或可窺見一二!

不過......
資質如此!
夫復何言?

CUBE0125 wrote:
矛盾的是
在這個討論串(判決不合你意)
您覺得法官不是(判斷智障者心理狀態的)專家
但是在另個討論串(決議合你意)
法官怎麼就變成(判斷7歲以下者心理狀態的)專家了???

這是你惡意的扭曲吧.

高院法官的七歲何來? 我沒有看到他們引用的鑑定報告我不知道, 不過決議說有提到

故民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以防無益之爭論;此觀諸該條之立法理由自明。

或許你應該回頭看看當初民法為什麼會訂七歲.
(拜託, 不要跟我討論為什麼刑法引用民法這問題, 請去函問高院!)

這樣你還覺得有矛盾的地方嗎?
我們講話還是要實事求是, 不然枉費書念那麼多了, 你說是嗎?
失去座標的青春,能不能回到夢最起初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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